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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尼玛,你真是个人才”哈哥由衷地佩服道。
“那当然”曹尼玛理所当然地说道:“我的修行天赋不好,估计这辈子混到金丹期也就到顶了,国家给的工资才几个钱,还不如自己奋斗,丰衣足食,发家致富呢。”
“嗯,也是”哈哥点了点头,有些感同身受,水之国在修士的待遇上确实增长缓慢,出生入死执行个任务,还不如给富人当个保镖赚钱多,谁能有动力啊。
会使灵气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会耍大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这种情况下,筑基期纷纷脱离公职,金丹期时刻准备着下海经商,就连元婴期也有些蠢蠢欲动。
有了修为又不能烧杀抢掠,否则会被无穷无尽地追杀致死,所以,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还得走正常的途径发家致富。
国家公职的工资是死的,你想赚钱很可能就要违法,所以,脱离公职投入商海才有可能让腰包鼓起来。
“曹尼玛,你家不是开酒楼的吗?为啥不去当个富二代?”郑成秀不解地问道。
“富二代?”曹尼玛翻了一个白眼:“跟你比吗?把我家的家底耗干,也不足以在京都买一套房,更何况我还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弟弟……”
“呃~”郑成秀怔了怔,没想到曹尼玛的家庭背景如此复杂,看来他想要成功,还得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了。
“卖冰棍了,老冰棍,又凉又甜的老冰棍”曹尼玛站在庭院里就嚎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