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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呆过的墙角,地面上还留着一支桑木簪,做工不见得有多好,可以说是粗陋不堪。
这支木簪,是原主最珍爱的物件,她曾经舍弃了夏府所有的华贵首饰,发髻上却只别上了这样的一支木簪。
她把它当做最名贵的珍宝,而程渊却在飞黄腾达之后,嫌弃原主十指粗糙,嫌弃她面色蜡黄……
殊不知,她原本也有一双十指纤纤的玉手,那时她十指不沾阳春水,过得是夏府里千金小姐的体面日子。
后来,跟他一起私奔,两人没有请不起下人,原主只好自己洗手作羹汤,一开始,她甚至连菜也不会切,还把手指头都给弄伤了。
程渊一开始还挺心疼,后来次数多了,他也就自然而然的认为理所当然。甚至连衣物,都是原主一个人浆洗,所以,她的十指才会粗糙臃肿。
程渊手里本来也没有多少银钱,眼看日子过不下去了,原主那时每天只吃一顿饭。
大部分时间都是宁愿自己饿着肚子,也要全部紧着这个整日里吟诗作对的悠闲穷书生。
那时的原主,贵为千金小姐,何时吃过这样的苦。她在夏府里别说吃得好睡得好,就是用来敷脸的,都是名贵的燕窝珍珠。
可惜,她吃了那么多苦,以为自己终于逃脱了婚姻的束缚,寻到了一个共度一生的良人。
她以为她嫁给了爱情,结果却被始乱终弃。
现在,这所有的一切,全部还给了程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