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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中莫名有些闷闷不乐,倒是于凛凛在摊子前转过头来冲他招了招手:“王兄,你愣在那边做什么,过来呀。”

王怜花无奈,走近一看,于凛凛手里正拿着个蝴蝶发饰笑眯眯地望着他,王怜花微微一笑:“倒是很适合。”他深深地看了一眼于凛凛束起的乌发,笑着点头。

于凛凛眼睛一亮,也跟着点头:“是吧,你也觉得很适合飞飞吧。”说着,于凛凛就将那蝴蝶发饰往白飞飞的头上别。王怜花唇角的微笑一僵,他忽然觉得,这移魂之后的朱七七简直生来就是克他的!他哪里说的是白飞飞!明明是适合她自己!

于凛凛替白飞飞别上发饰之后,拍了拍王怜花的肩,戏谑地眨了眨眼:“那么,钱就拜托王兄了。”说完她就带着白飞飞两人走了。

王怜花差点又吐出一口血来。感情这发展是你泡妞来我付账?!倒也是不讲究啊!

不过世家公子的风范在那儿,何况不过也是几文钱的事情……只不过一向捉弄人那方的王怜花如今变成了被捉弄的这一方,这让王怜花莫名有些不爽而已。

不过他也不可能真就为这几文钱和于凛凛如何,叹了口气便把钱付了,再追上去。

结局就是,买了不少东西回去是没错,但花的都是他王怜花的钱!要是给于凛凛买就算了,这种还要给于凛凛的情人买东西的既视感是怎样!

若是在现代,估计可以在天涯上发个帖,叫做#818我的极品女朋友,我不仅花钱供她还要花钱供她女朋友!#

不过,就算如此,也算是王怜花自己脑补了,毕竟于凛凛也不是他女朋友。

不过,三人安置没多久,忽然一个洪亮的男性嗓音远远响起,大笑着传来:“王兄,我熊猫儿来找你喝酒!”这声音当真是响亮,人还未见,声音就传进来了。只见来人跨过这府门,反穿着件破旧的羊皮袄,敞开了衣襟,左手提着只酒葫芦,腰间斜插了柄无鞘的短刀,年纪不大,满脸却俱是胡渣子,漆黑的一双浓眉下,生着两只猫似的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笑道:“好哇,近日来你这泼皮又勾引了多少个女子,赶紧从实招来!”

他视线扫过亭亭玉立的白飞飞,声音里满是促狭。听到他这豪爽的大声,白飞飞不由得一个瑟缩,往于凛凛身后一躲。这下,熊猫儿也就看见了于凛凛,他本来神经就粗,见于凛凛穿着男装,模样雌雄不辨,眉宇间却有些英气,自然也没认出她的女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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