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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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蟠见妹妹欢天喜地,也不由跟着一笑。宝钗的个性很现实,虽说很有些漂亮女孩子儿的高傲和不甘平凡,但距离经叛道还是很远的。
如此随时从分的人,欣赏文学作品时难免感觉她虚伪又庸俗,不如纯真直率的林妹妹招人稀罕,但作为同盟者,还是宝钗这样能认清现实的人更加合适一些。
尤其这几年薛蟠不只请真正大家出身的女先生和嬷嬷全面提升宝钗的自身修养,外面与朝堂上的事也没少和她谈论,甚至在处理事情时也会适当的采用她的意见。
薛蟠觉得女子虽一辈子离不开内宅,却也不能真的一辈子只盯着内宅那些个鸡毛蒜皮的事情,不为其开拓视野,再如何聪明以后也不过是个蠢娘们。原著中的宝钗难道还不聪明吗,最后可怎么样呢。
经过一年多的锻炼,宝钗的眼界早已超出了方寸之地,可以从大局来思考问题了,做事也越发的成熟老道。指望她为薛家开辟出一番事业那是扯蛋,但为他守住大后方却足够了。
薛母见儿女如此能干,早就不再插手家里家外的大小事,整日只跟身边的老嬷嬷一起摸牌闲谈,日子过的虽闷了些,却是也难得为这份省心舒畅。
薛母很满足,但薛蟠和宝钗却不能眼见母亲整日除了摸牌外就是傻坐着发呆。鉴于王家不喜读书的强大家传属性,薛母虽读过女四书,很识得一些字了,却连插科打混的杂剧话本都看不下去,连听人念都能很快睡着了。唯一喜欢又能打发时间的戏曲却因家里在孝期,只能遥想一下。
现在除了孝,为人儿女的自然不能再让母亲受委屈,宝钗这些日子的重中之重就是忙着给母亲买帮小戏子回来,人挑的虽差不多了,但有一点她却有些放不下。
“哥哥,那些女孩儿虽是买回来学戏的,但毕竟是清清白白入我薛家门的,以后也不会让她们到处卖唱去,这贱籍能不入,还是不要入了吧。”入奴籍除了籍后虽让人瞧不起,但好歹也能当个良民,一入贱籍子子孙孙都很难有翻身的那一天了,宝钗实在不想眼看着好人家的女孩儿落到如此下场。
本朝律法中,百姓生来就分三六九等。最为尊贵的理所当然是皇室宗亲,勋贵世家和有爵位者为第二等,第三等即为通常所说的士农工商中的士族。
家里如有一人取得功名或入朝为官,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妻子子女,和未出嫁未分家的手足也可一并入士族,步入上流社会。
农和工都归入良民籍,本朝有近八成人都属于这个阶层。
商籍虽不如良民籍,但还算是自由之身。买身为奴入了奴籍后,也有赎身恢复自由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