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剑三策咩文3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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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人都不太喜欢狼,狼是食肉动物毋庸置疑大家都知道,再加上长相确实不敬人意,和萌萌哒泰迪啦,萨摩耶啦差太多了。
关于一种叫做哈士奇的汪来讲,虽然长相和狼很相似,但本身体态没有草原狼那么大,而且鼻子也没那么长,和狡猾奸诈的狼比起来相反看上去傻乎乎的。
大多数人都挺喜欢狗的。
对狼的定义就褒贬不一,毕竟不知真相的观众永远是令人发指的小丑,那些只在动物园看到过狼的人总是喜欢说:“除了比土狗大一点以外没啥区别,灰突突的,我手里拿着鸡甩给它们,它们还朝我摇尾巴。”
人看东西一般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看脸,第二才是性格方面。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市里养狗的也多了起来,狗品种也丰富了很多,宠物店也随处可见,平民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也伴随着这些可爱的小动物稳定增长。
叶仔七养过一条哈士奇,养了不到半个月就送人了。
这条狗也是别人送他的,算是心血来潮暑假里闲着慌才养的。
那只哈士奇才三个月大,不能牵出去遛弯,也不会自己出去拉屎撒尿,更不能像叶仔七想得那样威风凛凛。
叶仔七家里肯定是带花园的别墅,之前就是看他朋友家里的大狗饿了自己吃,想嘘嘘了就花园里找个角落一蹲,觉得特省心才答应下来领了一条二哈回家。
可惜那都是别人家的狗。
那会暑假,叶仔七整天呆家里。
刚把暑假计划的表格打好,打算去楼下拿点吃的,结果特糟心,刚穿上拖鞋,就啪叽一下踩上一滩水,脸瞬间黑了。
说起来这哈士奇确实温顺又软萌,特招人喜欢,叶仔七见过哈士奇长大的样子,觉得他小时候真的特别可爱,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小萌物长大以后会这么欠揍。
刚来那会,整条狗都迷迷糊糊的就睡觉,晚上好不容易起来在二楼上蹦跶了一会,一个没注意就滚到一楼了,还好家里的楼梯上有毛毯子,但还是把叶仔七吓坏了,虽说才养了半天,但心里已经拿它祖宗一样供着了。
平时老忘事的叶仔七,居然奇迹般还得记得每天定时定点给这条小奶狗喂狗粮,因为这小奶狗太小,每次放狗粮之前还得用热水泡一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