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当男神[快穿] 第14节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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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原主最爱听她软软的唤他‘哥哥’,每次,只要她撒个娇唤上两声,他都会消气。
今日,当然也不会例外,因为还不是撕破脸的时候。
“我没有生气,不过是有些累了。”贺存轻轻的握住她的手。
不期然的见到她不自在的一躲。
“既然存哥哥累了,那我便把一件大事早早的和你商量了吧。”潘明月搬了旁边的凳子,在贺存的床前坐下。
她眨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我把张团长秘书的职务辞了,我想进文工团,已经跟我爸说了,他答应了。”
这哪里是和他商量,明明是通知。
“你会唱歌?”贺存没有如原主那般立马给予支持的回应。
潘明月明显有些不高兴了:“我是不会唱歌,但是我会跳舞啊,我以前可是学过芭蕾的,你以为像你一样从乡下来的,连交谊舞都不会。”
在他们结婚的那天,晚上办了个酒会,原主和她作为新人要跳一支开场舞,纵使原主已经练习了许久,但是动作仍然生疏。
舞跳到一半,还不小心踩到了潘明月的脚,这件事,一直被她记到如今。
贺存听了她这句话,好看的眼眸里充塞了失落:“是的,我是乡下来的,都忘了你们大院里的姑娘,人人都练过芭蕾了。”
潘明月丝毫没有把他的悲伤放在眼里:“是的,我们大院里出来的姑娘都会跳芭蕾,而且当时,可就数我的舞跳的最好!”
“而且,思哲说了,青春和梦想不能辜负,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我想做的事就是尽情跳舞,可不是天天和文件打交道。”
贺存在心底冷笑一声,思哲?这都在他面前直呼其名了,不知道是原主太能容忍,还是潘明月被娇宠过度,脑子太简单。
他一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她,状似不经意的问:“思哲?以前没听你说过,你的新朋友?”
“他、他是文红团的一位歌唱家,歌唱的可好了,他还会写诗。哎呀,跟你说这些文艺上的事情,你也不懂啦!”潘明月再迟钝,也不会在贺存面前再多说马思哲的事,马上转移了话题:
“说了这么多,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吧,今天来看了你,见你恢复得不错,我晚上就能安心睡觉了,隔天再来看你。”
来看他?这时候正是午饭时分,连一口热乎的饭都没带,怕是一门心思来捉|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