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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烧杀掳掠的土匪
偃简之久经沙场,他清楚得很,像他这类名声在外的土肥圆,早晚会变成人家砧板上的肉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争取获得比较有利的话语权。
知白明知故问:“用家产换一顿饭,这代价是不是大了点?”
“不然”偃简之挺直腰身,“志士、军资、雄心壮志,陛下预平定天下,三者缺一不可。”
“喔,我似乎明白点什么了”
“……陛下果然英明睿智简之的确想在王师中谋得一席之地,所以,简之甘冒死罪……再乞陛下恩准。”
背靠大树好乘凉偃简之是这样想的,也正在实施这个计划。
见知白年幼,偃简之一不做二不休,独辟蹊径,欲意取得知白的青睐,一圆自己多年的心愿——当官。
坑爹的“查举”选拔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偃简之出门为官的理想;王莽屁股决定脑袋的“二名之禁”,更是让偃简之断了最后一丝念想。
身体发肤名字,均受之父母“简之”二字,凭什么因你王莽一句“贱名”就不用了?他喵的,我还没歧视你是秃子(史载王莽脱发严重)呢
他鼓足勇气说完,立刻陷入胆战心惊:小皇帝果然聪明过人,一眼看穿他的设局。只要人家高兴,当场削去他的人头,先霸占他的家产,再霸占他的妻室,顺便让他的子女沦落街头……
偃简之胆子再大,也是惜命的,他后怕了。
“准了,但不是现在。”知白这句话说得很小声。
知白甚至都不知道对方的来历、性情以及本事,但他知道,能当着这么多人勇敢站出来,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底气,更何况现在正当用人之际,有理由放弃这样一个厚脸皮的自荐者吗?
他初来乍到,还只是赤眉军名义上的老大,逛逛街就满世界乱收小弟,别人会不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