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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巫绪买一把新的吉他,蔚蓝专程去了琴行。

那时的她,衣着打扮已不再是朴朴素素的学生模样,牛仔的短裙,斜肩露腰上衣,一对十字耳环挂在耳朵上,足上趿拉一双黑色夹脚拖鞋,就这样晃进了琴行。

琴行自是高雅的地方,除了电吉他、贝斯这样的摇滚乐器外,提琴、钢琴这种上流社会人物才会把玩的乐器,也悉数摆在店里最惹眼的位置。

蔚蓝一身穿着出现在琴行这样颇显雅致的地方,其实有些不搭。

但琴行老板又岂是眼界短小之人,像蔚蓝这样穿着打扮新潮入时的摇滚乐手,也会偶有出现在店里,或寻上一把称心如意的乐器,或带着乐器前来维护。蔚蓝这样出现在琴行里,老板并不觉得稀奇。

她看了看店里的琴和吉他。

其实,乐器并非蔚蓝所擅长,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挑选一把好的吉他。巫绪还玩乐器的时候,倒是和她说过一些,可是,她哪里记得住那些复杂的讲究。她来到这里,也只不过是想了解一下琴的价格罢了。她想,等存够钱了,就让阿司陪她来买。

阿司是“末路乐队”的贝斯手,人长得帅,又弹得一手好琴,不论是贝斯,还是吉他,他都能露上那么一两手。长头发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甩起来,倒还真有那么些地下金属乐队的范儿。

她想要给巫绪一个“意想不到”,所以并没有打算告诉他自己这个计划,她要阿司帮她挑一把好琴,然后再拿去送给巫绪。

一把好一点,中上档次的电吉他,至少要五六千。

是该好好存点积蓄了。

自从跟了巫绪在一起之后,蔚蓝就和家里闹翻了。她好好的一个体育尖子生不当,非要跑去跟个什么在酒吧里唱歌的人在一起。

酒吧是什么地方?那是正经女孩子会去的地方吗?再说了,在长辈眼里,不管你有没有才华,只要是在那些地方混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要不,怎么能让好好的一个女孩子,为了一个在酒吧里不知道是什么来历的男人,竟然要离家出走呢?

从那以后,蔚蓝就断了生活费,要不是在这之前答应了巫绪去做暖场女孩,她大概是要流落街头的吧。

有些决定,明知是错误,却仍是选择走下去,而这一走,便是再也回不了头了。

蔚蓝从此再也离不了酒吧。

只有17岁的她,甚至连高中毕业证都还没拿到,更何况她所擅长的那些技艺,也并没有哪一样,是能让她养活自己的。

除了长得漂亮一点,她还有什么资本呢?

想到这里,她自嘲的苦笑了一番,摇着头离开了琴行。

酒吧换了新的乐队,毕竟还是要招揽生意的。

没有巫绪的表演,蔚蓝觉得整个舞台都失了光芒。她对新乐队没有兴趣,唯一提得起兴趣的,就是怎样能尽快为巫绪买一把新吉他。

路菏看在眼里,一些和路菏同一时期入行的姐妹也看在眼里。休息的时候,姐妹在一起免不了要聊聊八卦,蔚蓝自然成了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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