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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桑,怎么这么巧?”,她笑着问,很少听肖南笙提起她,对她也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之前做明星去了。
现在这打扮,看起来不像明星。
“我刚刚看到你的身影觉得很熟悉,没想到真是你!叔叔呢?怎么就你一个人?”,格桑四下里逡巡,这路段目前只有她们两人。
“他没有来,我一个人来的。”,叶歌微笑而大方地说。
“你一个人敢走川藏线?”,格桑惊讶地问,“快,跟我上车吧!我来乡里拿货的,顺便回家看看!”,她连忙说,拉着叶歌,要她上车。
“不了,我一个人很习惯,不麻烦你了。”,叶歌连忙推辞,她对格桑之前是有芥蒂的。
“不要跟我客气,天晚了,气温降了,这段路晚上很危险的,先跟我去草原住一晚吧!”,格桑大声说,将她身上的背包夺了下来。
“真沉!叶医生,你看起来ting清瘦的,没想到力气这么大!”,她拎着十几二十斤重的背包,说道。
叶歌也没好再推辞,感觉格桑对自己没什么敌意,跟她上了车。
路上,格桑说,她在城里卖藏饰,都是自己找牧民手工做的,还开了店,生意很不错。
叶歌这才知道,她不做明星很久了。
行驶了四十多分钟,天色暗下,她们到了那曲草原,格桑的家就在这。远远地,一条黑色的藏獒朝她们扑来,叶歌吓得向格桑身后躲,格桑爽朗地笑着。
“叶医生,有我在,森格是不会咬人的!”,她大声说,现在的森格对她和以前一样亲密。
“是嘛——”,叶歌还是有点怕,藏獒走到她身边,只是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然后又去了格桑身边。
“当然!藏獒其实没那么凶的,它就是只认主人。它出生时,谁是它主人,它就永远把那个人当它的主人。像城里的那些藏獒都是易主好多次的,它们根本不认,所以很凶。”,格桑边走边说。
“好神奇啊,这狗比人忠诚多了。”,叶歌感慨。
“是啊!”,格桑感慨了句,看向天空,“它们不仅忠诚,还诚实。”,她笑着说,看了叶歌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