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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也是……这事也没后文了。”
“那总监和沈京墨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就是他养的金丝雀啊——我有个姐姐跟总监是一个高中的,那会儿就在传……”
“对对,我也听过的。不过,沈京墨真的好肯给她花钱啊,去年夏天她还到他的私人海岛度假去了,他特意从澳洲飞回来陪她,家里人都不知道……”
“有钱的男人不结婚给情人花点钱怎么了?又不走心,玩玩儿罢了。再说了,就算不跟江星窈,沈京墨也不可能跟她结婚吧?你们难道不知道吗,陈旖旎她妈当年……”
*
酒瓶底碰撞到桌面,发出清脆一声响。
沈京墨倒了杯酒,坐到一旁沙发里,看了会儿窗外的雨,支着肘,唇挨在杯口浅酌辄止。
他气质凉薄,身处雨幕之下整个人安静矜冷,仿佛遗世独立,
藏蓝色的丝质睡衣的袖口折上去,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淡青色血管虬盘在他略显瓷白的皮肤上。
他轻晃玻璃杯中琥珀色的液体,浅饮过半,神情倦懒地向她投去目光。
不远,陈旖旎正穿着一件绛色旗袍。
旗袍的曲线将她娇柔的线条勾勒出来,微微躬着身,微微打着卷儿的头发勾住半侧脸,侧颜娇妩动人。
她姥姥和太姥姥都是上世纪港上知名的旗袍手艺人,虽家业和手艺在阮慈手里式微,但她一直都有穿旗袍的习惯。
而LAMOUR当年在巴黎创立,一开始也是以她的毕业作品做了一套国风主题一举而红。
不得不说,她真的很适合。
只是,他不记得这件款式颜色的旗袍曾出现在他家里过。
她穿好了走过来,轻倚在沙发扶手边,漫不经心道,“忘了跟你说,我的衣服和东西都拿走了。”
他轻晃酒杯的动作一顿,侧眸去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