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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萨希尔城的道标广场,白光不断的闪耀着,佣兵们来来回回,繁忙却充满活力。
在这群人里,常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他背着一头如同牛犊一般大小的白狼,鲜血顺着白色的皮毛不断低落在地上的石板上,显然这头巨大的白狼刚死不久。
“上帝啊!我这辈子第一次见过这么大森林狼!”
“真的假的,那小子才三级天赋?”
“可能是和别人组队的吧。”
周围的人纷纷议论起来,这头巨大的白狼确实不多见。
常歌虽然看起来没事,但只有他知道自己的肋骨已经断了,肩膀更是惨目忍睹,现在还在流着血。
如果再不找急救所处理,恐怕自己真的要挂在路上了。
常歌打算先将狼王送到薇薇安那里,在去急救所,因为食材的新鲜度直接影响到食物的效果。
这是薇薇安经常和他说的一句话。
“老板娘,你看那人,居然打猎到了一头这么大的狼啊!”帕克指着不远处的常歌说道。
薇薇安今天打算扩建厨房,加上常歌的出走让她心神不宁,索性歇业整顿几天。
不想刚出门不久,就看到一个人浑身是血,背着一头巨大的白狼,向她的饭馆走来,不由得心里一惊。
“快上去看看,那个人身型有点像常歌!”薇薇安已经忍不住跑了上去。
经薇薇安的提醒,帕克也觉得有点像,于是急急忙忙的跟了上去,肥胖的身型虽然缓慢,但是从他头上的汗珠可以看出,他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常歌看见薇薇安跑了过来,心里松了一口气,他放下狼王,躺在了一旁。
“薇薇安,快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