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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下来,王伟南对我说,“他们定下来挺好,我看过一篇科普调查,也提倡早婚早育,这样生的孩子聪明健康。”
“那你尽快找一个,为了你将来孩子的聪明健康。”
王伟南笑笑,“我尽力。对了,你以后不要理他们,那个夏雯我也看不顺眼,如果她在做什么事来,我不会轻饶她的,你不要在冲动了,出了事跟我说,行不行。”
我没在意他的话,心想你怎么跟人家斗啊,人家随便吐点口水就淹死你了。
但是我们还是吃饭了。我觉得王伟南今天心情特别好,没来由的。
王伟南说,要是休息好了就看书,不是还要去北京吗?
哦,对了,我几天之前还信誓旦旦的去北京协和呢。好像是两个原因,一个是希望能成为和杨洛比肩的人物,一个是来自学医的压力。可是现如今竟有点心猿意马了,到底还是爱情的力量大一些,以前只是傻傻地想,既然你不看我,那我只好努力使自己变得优秀。可是,真心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她在人群中的出类拔萃么?如今看来真不是这个样子,爱情只是在某一个地点,某一个时刻,目光相遇的时候,那天阳光很好,我记住了他的轮廓,记住了他脚上的白色球鞋,仅此而已。
我一直把杨洛当作我的标杆,他自由自在的在路上走,目光笃定,而我只是专注于追逐他落在地上的飘忽不定的影子,不过还好,他走的一直是阳光大道,领着我这几年的大学过的也不是那么颓废。如今标杆已经不是我的标杆,北京还是我梦中的北京吗?我向来是个缺乏打算的人,只是跟在杨洛身后太久,他前进我前进,对追求优秀形成了惯性。如今清醒过来,再看考到协和这件事情,我似乎也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毕竟报过名了也辛苦好几个月了。
“哎,协和太难考,去不成也为无所谓。”随随便便的说了一句。
王伟南突然皱起了眉头,“你这说的什么话?北京一定要去的。”
“为什么?”
“因为…因为…协和是最好的啊,从这毕业才好在北京找工作。”
“我又没说以后要留在北京工作,我家都不在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