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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寒二人正在诧异时,一名身材瘦高的男子提着一柄满是锯齿的、勉强能被称为刀的武器,背上还背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气势汹汹地从树林中冲杀而来。
他的气势还是很足的,而且看上去杀意凛然,武器上的锯齿貌似也很锋利。总的来说。各方面的效果都极其帅气。
如果不是被那山贼头子一巴掌狠狠扇在他脸上的话。
那一刻,方寒和伊芙同时见识了,什么叫做“血水共大牙齐飞”。那男子一刀都没有砍到,就被山贼头子的一名手下一顿暴揍。方寒二人就这么津津有味地看着那瘦高男子的脸从腊肠变成玉米饼,人脸活活“胖”了一圈。
“喂,你们都不帮忙的啊!!”
被殴打的空闲,那男人终于找到机会喊一句话。方寒恍然醒悟,从背后将长刀拔了出来,却发现只剩下面前的山贼头子还能站着,其他的小喽啰,已经身旁动作“优雅”的伊芙一一点名。
“下次再快点,我可懒得摸刀了。”方寒手提长刀,朝着马背上的伊芙调侃道。长刀的材质有所变化,不似之前的古朴,反而是带了些星星点点的银白。这是方寒找铁匠把单手剑熔掉,将长刀回炉重做了一番。之前厚背的长刀,此刻比之前薄了一些,却是大了许多,长度不变的长刀,不,现在应该改名叫做大刀了。
山贼头子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他大吼了一声,高举手斧便向方寒冲来。
方寒猛地向左边一个纵步,挥刀便砍。磨得雪亮的刀刃避开斧刃,径直切入了山贼头子的胸膛,巴掌大的护心毛瞬间就被鲜血染红,山贼头子抽动了两下,已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路上的半个月时间,是难免遇到一些不长眼睛的劫匪。这些劫匪、山贼、强盗的水平,用方寒的话来说,就是“一群拿了武器长了两个胆的普通人”。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方寒还觉得有些轻微的不适,伊芙甚至还差点吐出来。
但是,经过这半个月的洗礼,两个人已经将杀人这种事情定义为“就那么回事”,战斗变成了像吃饭喝水一样的东西,什么为了某种东西而战,什么热血澎湃自带BGM,在方寒看来,这种人简直是中二病里的战斗机。
尽管方寒仍旧不知道这个新词是什么意思,但他潜意识觉得,这个词用的,没毛病。
“方寒方寒!他和你说话呢!”耳边响起伊芙的声音。方寒回过神来,刚才那个瘦高的男子现在已经站在了自己马前,淤青、红肿交加的脸上,强行挤出一个笑容,把方寒吓了一跳。
谁料,这男子后退一步,微微躬身,竟是向方寒二人行了一个贵族礼。“多谢你们出手相救,旅人。”男子终于开口说话了,声音沙哑,但并不能掩盖他那独特的音色。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萨尔曼·南德斯,一个为了寻找最美诗篇而行走大陆的吟游诗人。”
方寒掏了掏耳朵,弹走一块莫须有的耳屎。
“酸不酸,流浪就说流浪,还什么行走大陆,你怕是都没走出过两个村子的圈吧。”
萨尔曼正了正脸色,抬手道:“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