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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可立从全局和实际出发退而求其次,“请正词质责之,以济师助剿为券,与廷议合。”(黄道周《节寰袁公传》)。
袁可立上疏道:“亦当令其退避待罪,朝廷徐颁赦罪之诏,令其祗奉国祀,如国初所以待李成桂者,此又不得已之权也。”(《明熹宗实录》卷三十三)。
一个国家的内政,还要跑到中国来百般解释游说求得承认,在二十一世纪看来已经是很不容易了,从中也可以看出大明天朝的影响力之大。
但这件事情也远没有这样简单就会被忽悠过去,对一个纲常伦理道德至上的中国,历史一直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甚至于经过朝代更替也没有抹平。
直到五十年后的清朝前期,朝鲜君臣对袁可立“致讨”的主张仍然记恨在心,在清廷开馆延修《明史》之际曾派出专使来中国进行“辩冤”,在清朝康熙皇帝面前大告前朝袁可立的御状,并交通说服清朝高官改写前史。
毕竟政变和篡权是分不开的,这是不好忽悠的大不道,是朝鲜历史的软肋,中国清朝的《永宪录》和《池北偶谈·朝鲜疏》等书对这件事情都留下了详细的记录,这可能是以后的朝鲜史家们所始料未及的。
用朝鲜国王李焞的话说,他康熙十五年(1676年)给中国皇帝的奏疏是为了了却先王的宿憾,为祖先洗雪冤屈,请求在编修明史时按照他的意思记录这段历史,替自己的祖先“正名”,并宣示天下。
朝鲜国王为自己的先祖不厌其烦地辩解,并强调说当时袁可立等明朝官员所看到的情况不全面,自己先曾祖父所发动的政变是光明正大的,并没有阴谋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