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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组织
在我国,保险公司是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www.Pinwenba.com《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可见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且明确了保险公司在适用《保险法》与《公司法》的关系上属于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即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立、活动、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保险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法》第183条又规定:“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适用本法。第185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186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可见,农业保险组织还可以采取其他组织形式,例如保险合作社等形式。
保险公司的设立采取许可主义。除须符合法定条件外,还必须经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在审批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根据我国《公司法》、《保险法》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设立保险公司除应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主要股东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公司法》规定的章程;(3) 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须为实缴资本;(4)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经保监会的批准可依法进行变更及终止。但由于人寿保险的长期性、储蓄性,为维护人寿保险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利益,《保险法》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业经营规则
(一) 保险经营原则
保险的分业经营原则。这是指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管理
偿付能力管理是国家对保险公司实施监督管理的重点。偿付能力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的偿付准备金。为此,《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2.提取未决赔偿准备金。3.依照法律与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公积金。4.按照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5.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不得低于《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84条和第85条规定的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保险公司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根据具体情况。中国保监会可以将公司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或对该公司进行接管。6.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