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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哥,对不起啊,你这一走兄弟们都散了,不少都跟着狗哥去了,我打算回老家找点活去,这城里的生活我还是不适应,没什么给你带的,这瓶酒你留着慢慢喝”,说完从衣服里拿出一瓶二锅头放在床头上,转身离开了屋子。
我转头看向我旁边的一个白胡子小老头,他的年纪是个未知数,但皮肤保养的非常好,粉嫩粉嫩的,比一个女人还有弹性,一头的卷毛白头发,穿的像一个阿拉伯人似的。
“你带我来就是看这个?看自己怎么死有意思吗?”。
“哎呦,小伙子,别动不动就提死不死的,多不吉利,我这是让你看明白尘世的真相,好让你有个思想准备,不过像你这样死后都没人来看的还真不多”,不知道他这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
对了,忘了自我介绍了,不然读者都不知道我是谁呢那岂不死的更悲剧。
我叫贾锋,从小呢就不是一块上学的料,除了喝酒打架也不会干别的,我小学班主任那才叫慧眼识英雄,毕业的时候给我总结一句话,“你长大了绝对是个败类”。
败类长啥样我不知道,不过初中到高中一直混到大学勉强毕业也没找到正经的工作,家里还为供我上学欠了不少钱,最后仗着打架的经验和那群义气哥们组成了一个社团,郭德纲不是说过嘛“我是黑社会的”,我干的就是这个。
等赚了钱把家里欠的债还清了,我对着镜子看,要说败类长成我这么帅倒也不错。三十岁生日那天,我的那群仗义哥们来了不少,白的啤的红的啥色[shǎi]儿的都有,直接把我喝盖儿屁了,等我醒来的时候面前就站着这个白胡子小老头,他告诉我说他是上帝,要不是我腿软,我非踹死他不可。
你见过上帝有长成这么白净粉嫩的嘛,这要是一个女人,先不看脸我早扑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