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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子,咱们对不住渊明啊。”
老太太抹把眼泪,可不是咋滴,每个月领着渊明的血汗钱,养着一大家子,结果一家子还没良心,懒的懒,馋的馋,尤其老二最让她失望,这年头谁不馋肉啊?他们却把吃肉这事藏了几个月,让他们连汤也喝不上一口……
哀莫大于心死。
长叹一声,“分吧,趁着兄弟仨都在。”
于是,分家的事就这么定下来了。珍珍跟着季渊明进屋,想主动帮他接包,可让他避开了,“那个,你怎么回来了呀?”
季渊明不答反问:“上次是不是你给我打电话?”
珍珍这才想起,那天在省医院给他挂了两个电话都没找到人的事儿,“嗯,我本来想征询你的意见,那八百块我打算先给超英看病,因为时间紧,没等到你的回话我就自作主张给了……对不起,但你放心,我一定会赚回来的。”
男人愣了愣,一直冷着的眉眼终于温和下来,“嗯。”
林珍珍松口气,别看她当时花的爽快,可这几个月总提心吊胆,毕竟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钱,她一直觉着这笔钱是她向季渊明借的,又借给超英,可钱都花了,无论是打电话还是写信都没得到他的回应,她虚着呢!
“大夫怎么说他的病?”
珍珍一五一十转述完,忽然发现不对劲:“你这是回来休探亲假吗?”怎么带回来的衣服有三套,上次只身上穿着一身军装,太反常了。
男人顿了顿,回头看着她的眼睛,“我准备转业了。”
“啥?”珍珍虽然不懂部队的事,可转业她知道啊,就是不再当兵了,以后就是普通人了。
“嗯,我的手受过伤,现在只能满足日常训练,出任务已经……”堂堂神枪手营长,居然在出任务时要被迫退居二线,虽然大家都是照顾他,可这种照顾让他挺难受的。
直到此时,珍珍才想起上次见面时的疑惑,一直忙东忙西把这茬给忘了,“你的左手怎么了?”
季渊明晃了晃左手,“三年前出任务时候出了点意外,现在只有小指能动。”
果然,其余四根手指就像僵硬的木头棍子一般,除非用另一只手大力掰扯,不然无法屈伸。
珍珍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手,呆滞,僵化,粗糙,伤痕累累,其中有个棕黑色的伤疤镶嵌在掌心近手腕三分之一的地方……她摩着问:“子.弹就是从这里穿过的吗?”
季渊明整个人比他的四根手指还僵硬,小媳妇儿居然摸他的手了!原本麻木的毫无知觉的手指,居然能感觉到那软软的肉肉的触感,她的手原来是这么软?
当然,珍珍也没长时间停留,她只是出于心疼和好奇,摸了一下而已,身边这个男人现在对她来说也没比陌生人熟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