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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远?”一位四十上下的壮汉,赤裸着上身,皮肤古铜色,手里拿着一条铲子,此时对着程远有点不太确定问道。
现在的程远一点都不像穷人家的孩子,吃软饭,噢不,当保镖那几天被秦思买的,价格不菲的衣服裤子鞋子,好好装扮了一番,甚至程远看到自己少年时的发型不太顺眼,去剪了个阳光又简单的潮男短发。
此时程远身高有181,后世证明已经不会再长高多少,上身休闲白衬衫,下身休闲黑西裤,脚下一双休闲棕色皮鞋,腰系一条黑皮带,都是名牌,手带一只欧米茄腕表,那价格加起来很可观,腕表秦思说是假的,对此程远只是笑笑就收了下来。
秦思那小富婆非常舍得给他买,看到他一直没反对,是越买越贵,程远估计她多年存的零花钱、压岁钱都花在那只腕表和他的装扮上了。
前世程远自己就算买得起这些的时候,也没那么奢侈过,不然程远也不会一直感叹自己软饭吃的,麻溜麻溜的,忍不住想高喊一句,软饭技术哪家强,中国xx找小远。
程远此时的形象整体看上去,若带个墨镜,别人估计都得怀疑是不是明星之类的。
夸张了,不过和程远之前一身旧衣服,烂鞋子的土样,来了个,土boy大变潮男的戏法,秦思是越看越喜欢,感叹自己眼光好,苏欣怡也不得不承认程远打扮起来还是有点“姿色”。
“王叔,是我。”
程远认出来这中年男子是程建国的工友王叔。
没错,他姓王,名叔,隔那么多年程远能一眼就认出他来,这名字是关键,喊他名字同时就等于尊称他,这名字占尽同辈便宜,不过,他的同辈是不愿意叫他全名的。
王叔惊讶说道:“真是你小子,我还以为认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