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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南民族学院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成立以来,为滇南少数民族提供了大量的人才,特别是民族学和心理学专业的毕业生,很多人走上了军队和警察队伍的重要岗位,在处理民族矛盾和打击少数民族犯罪方面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贾熊就是来自这所有名的院校,作为特招士兵,他与哼哈二将截然不同,学者的内敛与深沉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孟锋是你老乡?”贾熊若有所思的问道。
“是的,我们来自同一个乡镇,几天前在火车上认识的,对他,我也不是特别了解”我如实回答。
“他最近有点怪怪的,我怀疑他遇到了什么困难,你们是老乡,沟通起来障碍要小一些”
对于贾熊的想法,我并不认同,从我和孟峰接触的过程来看,孟峰不是那种善于隐藏情绪的人,虽然表面来看有点小小的忧郁,但还算健谈,我和他认识之初,他就能把自己和女朋友之间的感情经历跟我分享,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属于极为隐私的事情。他如果真是遇到了麻烦,无论是贾熊或是第三个不相识的人,他也愿意诉说的。但是作为老乡,我确实有必要好好开导开导这个老乡,尽管我们此时此刻是敌对的竞赛双方,但一场不公平的竞赛即使是赢了又能有多大的成就感。
新兵营食堂后面有块空地,是供新兵晾晒衣物的地方,平时很少有人会来这里,晚饭过后,我和孟峰在这里找了个靠墙的角落坐下,他很自然的点燃了一根香烟,并丢了一支给我,是老家的黄鹤楼,这里很少能有这种烟买,毕竟云烟的名头不比黄鹤楼差,很多新兵算不上真正的烟民,对烟叶的口味没有太大的讲究,再加上新兵连里管教森严,能买到烟就算不错,更不会去在意烟的牌子。我把它夹在手中却不点燃,只是为了感受一下家乡的味道。对于我这样一个连伪烟民都算不上的人来说,点燃纯属浪费。
“想家了?”望着孟锋满面愁容的样子,我感觉这样问有些多余。
“我不该来的”他说完立刻陷入了沉思。
“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这是我的入伍动机,希望对他也能适用。
“我和你不一样,你有理想、有追求,而我,只是为了一个该死的编制”他的情绪明显有些失控,积累了多天的情绪狰狞的撕开了宣泄的口子。“我不该来的,我应该和她结婚,就算没有编制又怎样,我们上过大学,总不至于饿死街头,只要跟她在一起,日子过得苦一点又有什么关系”他胡乱的抓扯着自己的头发。“不行,我要出去,我不让她离开我,谁都不能把她从我身边抢走”。
我感觉他已经走火入魔了,当逃兵可不是闹着玩的,国家兵役法有明确规定,拒服兵役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当逃兵在战时就是直接枪决,但这一切对于发疯了一般的孟锋来说,起不到一点点的警示,他现在满脑子想着的就是去见自己的女朋友。
“孟锋,你冷静点,你这样是逃不出去的,你连身份证都没有,火车站、汽车站你都去不了,鹿鹤市离这里几千公里,你要怎么回去?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啊,去找班长、排长帮忙,他们一定会有办法的”我的苦劝对他一点用都没有,他不停的看着手表,情绪越来越激动。
“没用的,他们会把我当逃兵关起来的,那样我们就永远没有机会在一起了,算我求你了,老乡,帮帮忙,让我去见她,在这里只有你能帮我了,为了能够出去,我想尽了一切办法,不然你以为就凭那两个傻逼双胞胎,我会那么拼命的表现自己吗,我他妈只是来混个编制,从没想过去当什么特种兵,荣誉、勋章对我来说都是狗屁,我只想平平淡淡的退伍,然后回家接老头子的班。但是为了她,我他妈的连命都不要了,跟着你们这些疯子拼了命的冲,往死里摔、、、、、”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所付出的我心里十分清楚,如果没有坚定地信仰支撑,他这种富家子弟肯定坚持不到现在。
“老万、你听我说,再过五分钟就是哨兵换岗的时间,这是我唯一的机会,连里的干部以为我们在进行附加训练,班里的人肯定知道你和我在一起,你帮我拖住半个小时,只要半个小时,我就能跑到营区对面的铁道口,通过货车尽快离开春城,再从中途换车,他们不会抓住我的,你就放心吧,我当你是兄弟,该说的我全都对你说了,你千万别让我失望”我终于明白了他的煞费苦心,连我也被他算计了,本来是要劝解他的,现在却要成为他的帮凶,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放他走,不仅他会被当成逃兵处理,我也会有连带责任。如果不放他走,或许真如他所说的那样,这辈子都不会幸福。人就是这样,在感情面前最容易失去理智,明知道放他走就等于把他往火坑里推,但我却没有勇气去辜负他对我的信认。
孟锋趁我犹豫不觉,顺着晾晒场后面的矮墙一个助跑,双手掰住露头的砖瓦,右脚一蹬墙壁,身子腾空飞起,矫健得如同猿猴一般,他蹲在墙头回头看了我一样,满眼的感激却又夹杂着无尽的迷茫,不远处哨兵换岗的交接声响起,他不再迟疑,噗通一声从围墙上跳了下去。
看着他从我眼前消失,我感觉全身的力量随着他的离去被抽得一干二净,身子一软瘫坐在地上,夹在手里的香烟已被我捏得粉碎”。
一个变了心的女人,他就算回去了又能怎样,总不可能跟着他一起亡命天涯吧,逃兵的耻辱将折磨他一生。我又想起了自己的前女友,草,孟锋这个傻逼,肯定会再被甩一次的。我不再迟疑,当即纵身一跃,爬上墙头,岗楼上立刻投来一束极强的手电筒光柱。
“干什么的,站住别动”哨兵同时按响了墙上的报警器,部队紧急集合的哨音随后响起,不远处,传来了此起彼伏的狗吠声,代表着警犬班已经出动了。
“有人逃跑了,赶快追”我知道孟锋跑不了了,从我跃上墙头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就已成定论,而我,注定会成为千夫所指的不义之徒。新兵连里涌出来一大堆人。首当其冲的是我的班长,看到蹲在墙头的我,他彻地的愤怒了,但哨兵口中的哨音并没停息,显然逃跑的人不止我一个,他顾不上搭理我,直接翻墙跳了出去,接着是铁塔、所有的老兵都出动了。
十分钟后,孟锋像死狗一样被拖了回来,身上沾满了污泥,失去了鞋子的左脚在石子路面上擦出了一道道血痕,他却如同死了一般感觉不到半点疼痛。哀莫大于心死,他已经彻底的绝望了,在他经过我身旁的时候,我偷偷的观察着他的眼镜,瞳孔里浸透着死亡的灰色,此时的他,成了一只没有灵魂的尸体。
望着此刻的他,我陷入了深深的迷茫,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除了痛苦可还有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