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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个人去崇拜一个偶像,其实是在利用这个偶像的一些形象,来告诉别人“我是什么样的人”。按照法国社会学大师布尔迪厄的说法,这代表了某种品味的选择。品味就是人赖以区分自己,并且试图在象征性领域战胜其他人的东西。
——今日之省
今年的市一中收生结构比较特殊,除了市一市二名被收入囊中以外前十名都报了隔壁几个教学水平差不多的竞争学校。也正因为这样,唐亦情夏轩非两人就显得格外珍贵起来。甲等实验班有两个,按理说应该一人分到一个班的,奈何胳膊拧不过大腿,今年这届就正巧遇到了黄易这种大腿般的存在,硬生生把两个人都抢到了自己班上来。
其实最开始他也只是想要夏轩非罢了,中考状元,满分750,他考749,语文扣了一分象征分,相当于知识点完全没有漏洞,相比之下考740的唐亦情就显得逊色了些,让给同事也没啥。结果一看资料,好家伙,人家小姑娘才十三岁,初中整个就只读了一年,这特么是天才呀,顿时就舍不得让出去了,却也不愿意让夏轩非落入他人之手,于是就只有耍赖,赖来赖去,终于把两个人都赖到了自己班,只是也让出了条件:剩下的招生前十名,人家先选五个,他捡漏。o(︶︿︶)o
耍横的时候总是很爽的,只是耍完了,却也不得不面对随之而来的麻烦。两个小东西他是收到了手上,可若是后面没考好,却都会变成他的责任,丢分是小,丢人是大。于是纠结半响,还是决定敲打二人一下——两礼拜后有月考,你们俩给我老实点儿!
不得不说,从倾尽全力撒泼耍赖就为把两人都挣来自己班到现在看到两人就心烦前后只隔了三天o(╯□╰)o
唐亦情算是一个勤奋的人,什么事情也都愿意尽量赶早。奈何如今身体的物理条件不允许,嗜睡得很,也就只能擦着迟到线边缘赶到教室。等她在自己讲台边上的位置坐定,摸出课本来时,才发现夏轩非竟然比她到得更晚,后脚跟跨进教室的那一刻,不多不少,刚好打迟到铃。⊙﹏⊙!
唐亦情一直以为夏轩非是那种努力刻苦型的,毕竟昨天他就到得很早,即使没那么刻苦,至少也可以在班上算个中庸,不然没办法做到掌握好课本的同时,还吸收了那么多超前的知识。所以当看到他这么“不努力上进”,轻松闲适地走进教室时,整个人都震惊了,以一种谁都看得出来的不可置信的表情瞪大眼睛盯着夏轩非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