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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竹下俊案件”与“吉田顺子案件”有本质上的不同,但此前,相关舆论中,有很大呼声要求严惩竹下俊,在量刑上,至少应该判他“求刑,不定期徒刑7-13年”,不为别的,就因为对竹下俊的量刑很可能会为“吉田顺子案”的量刑提供参考。
但舆论总是有两个方面的,就像有人反对“吉田顺子案”过度量刑一样,反对重判竹下俊的呼声也很高,甚至有人提出,5名不良少年对竹下俊的欺迫由来已久,竹下俊的行为有自卫因素,考虑到这一点,竹下俊一案根本就不应该进入司法审理的环节。
好吧,无论舆论怎么喧嚣,司法的审判总是会按部就班的进行。考虑到竹下俊的家庭背景,出于司法规避的原则,涩谷区少年法庭将案件从涩谷区转移到了目黑区,由目黑区地检署进行审理。在此之前,由竹下希树委托的两名律师,以及未成年人民间保护组织委托的四名律师所组成的律师团已经进入地检署,全程监督这次的审理过程。
最终,目黑区地检署将会根据今天的审理结果做出判定,决定到底是将该案提交到少年法庭,以进入正式的司法宣判过程,还是将案件移交到家庭裁判所进行处理。
如果案件被移送到少年法庭,那么竹下俊将会面临刑法的处罚,即便量刑再轻,也会被送到少年收容所接受两年以上的收容监管。反之,如果案件移交到家庭裁判所,那么竹下俊就等于是被免除了刑法责任,他所面临的处罚,估计也就是所谓的“在宅实验观察”一段时期,说白了,就是由他父母把他领回家去好好管教。
地检署门外,云集的记者还在冒雨等候着审理的最终结果,而在地检署的审理厅内,自从竹下希树进入之后,审理过程就进入了暂停环节。
检署法官休息室内,两个中年人隔着一张办公桌相对而坐,这两个中,坐在外侧的正是刚刚赶过来的竹下希树,而内里那位有些谢顶的小个中年人,便是竹下俊案件的责任法官多田茂直。
“竹下君,对于您的委托,我真的感觉很为难,”原本应该一副公正姿态的多田茂直,在竹下希树的面前却是满脸的谦恭,“您也知道,您的儿子,性格实在是太......太耿介了,他坚决不向受害人家属表示道歉的态度,实在给我增加了太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