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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重塑
(1)
沈薇昏昏沉沉地从睡梦中醒来,已经是中午了,她有些口渴,随便抓起床头的一杯冷水就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喉咙里的水声急迫得像是人已干涸。
也许睡得过久,身子发软,脚踩地竟然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她拉开厚实的窗帘,阳台上的小鸟似乎未受到惊吓,还在悠然自得地踱来踱去,沈薇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把脸凑到玻璃上,仔细地观察着鸟儿的一举一动。
本是安静无声,沈薇嗓间发痒,忍不住轻咳了一声,那鸟儿便像是受了惊吓,扑腾着小翅膀慌乱而去。
沈薇有点恼自己,愣是没了刚才那份闲情。
她缓缓走到梳妆台,拿起梳子,手却僵直不动,不知为何,眼里已经有了一股莫名的热意。
她恨透了这样的自己。
回来的这些日子,她哪有一天安生过,梦里总是徘徊着那人的影子,那个在机场如雕塑般伫立的影子。
她恨透了机场,恨透了为何老是梦见他美好无比的样子。
为什么失忆的是他,而不是她?
她就这样一个人对着镜子失声痛哭了起来,已经第几次了,沈薇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身在一条将沉的船,转眼间便要沉溺于汪洋大海,没有浮木,看不到边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海水中挣扎消亡。
她就如刚才那只慌乱飞去的鸟儿,本是平静安生,却被他得再次出现搅弄得再也无法安宁。
手术非常成功,张向北从ICU转到普通病房的那一天,她没说声再见便匆匆离开,张绮罗打电话给她,她坐在候机室里,任由手机的信号灯闪烁不停,直到寂寂无声再无动静。
沈薇想起安宁的话,“薇薇啊,我看你就是一只纸老虎,外表看上去强悍,其实内心比谁都脆弱。”
沈薇冲进洗手间狠狠地洗了把脸,眼睛通红,因用力过猛而泛红的皮肤被泪水浸得涩疼,是啊,内心比谁都脆弱,她几乎要谢谢安宁让她看清楚了自己,要不然她为何会神经衰弱变成镜子里这副鬼德性?
当朋友受伤的时候,你可以帮着舔伤口,以为那样她就会好些。等到自己真的受伤的时候,才发现再怎么舔舐,伤口也会疼得溃烂,直到疼得麻木,却结不了痂。
情是苦海,难以上岸。没有人帮得了,只能自己冰心彻骨地游过去。要不然,就溺死。
其实她本可以潇洒地说句再见珍重然后再大大方方地消失在那对母子面前的。“沈薇啊沈薇……”她对着镜子狠狠地骂自己,“你就是一个被人甩了还念念不忘的大白痴,你就是连走人都偷偷摸摸的胆小鬼!人家都记不起你是老几了,你还屁颠屁颠地老梦见人家,我看不起你!”
镜子里的她脸红耳赤的样子甚为可笑。
对,就是可笑。
这样可笑的日子一过又是半个月,沈薇觉得自己快要被那反反复复的梦境折磨到崩溃的边缘,沈薇开始后悔自己回国照顾张向北的决定,可是这样的后悔又充斥着矛盾,想想就头痛欲裂。
可这一切仿佛折腾得还不够彻底,沈薇收到了张向北的邮件,只简单的一句,却让沈薇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一切都像是场戏剧了。
“薇薇,如果有一天我记起了你,我相信我依然深爱着你,从我生病后见到你第一眼开始,我便爱上了你,请相信我的真诚。——张向北。”
沈薇就这样呆呆地坐在电脑前,坐到了上半夜,却回不了他一个字,一句话。
欣喜吗?她等待的难道是这样,可又偏偏不对。愤怒吗?可她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出气的理由。现在写出这样一句话的人,对她而言,其实已经面目全非了。
沈薇心中无奈又苦闷,明白过来,再也欺骗不了自己,她仍爱他,爱着那个会在机场默默注视着她离开,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消失不见,却仍旧伫立原地不忍走去的他。
她也清楚地明白,她爱的是青春里最美好的旧梦。
她曾经以为她不管走多远,只要一回头便能看见他站在那里,风吹不动,雨刮不走,像凝视着世间最珍贵的宝贝般看着她。可这一切只是她以为,他却早已走失不见。
要知道这个世界太多伤感的事情,皆出自“我以为”三个字。
下半夜,沈薇熬夜的眼睛已经微微发沉,却还是回复了远方那个其实已然是陌生人的他,寥寥数字,却是反复斟酌,“我会忘了你,如你一样,就算这很难。——沈薇。”
合上电脑的那一刻,心头却隐隐抽痛起来,“为什么你我变成如今这样?”好像那场天长地久的爱是个谎言,或者根本从未存在过。
彼此纠缠,却始终走回了爱情滋生的前端,成了最重要的陌生人。
沈薇努力地让自己回到正轨,事实上就连和他分手那段日子她都未曾付诸过这样的努力,早睡早起,开始锻炼,工作异常投入。
同事见她面色越来越红润,开她玩笑,问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她毫不拘束地哈哈大笑,“我要是恋爱了,还会坚持加班吗?”
周末和同事郊游回来,对镜自照,充满活力的自己仿佛又回来了。
沈薇对着镜子扬起了嘴角,自问:“是不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个解不开的结,而我们却总是能假装忽略?”
哦,因为生活终究是要过下去。
下午她把藤椅从阳台搬到室内,打开音响听着舒缓的轻音乐,走到很久没光顾的大书架上开始翻动起来,手指越过阿加莎的侦探系列,往左缓缓移动,一本浅黄色素雅的书进入了视线,沈薇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奇怪的感觉,在医院里那些自己纠结谜团的感觉仿佛一下涌入脑海,手下意识地便把这本精心包装的书抽了出来。
好漂亮的书纸,浅黄色的背景,洒落着淡雅洁白的小雏菊,就这样拿在手里,便觉得有种淡淡的清香,这股书纸的香味像是一面时光的镜子,记忆里的画面便一下涌至眼前。
那时的她还是个高中生,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留着清秀可爱的齐刘海,穿着一身浅蓝裙子的她站在街口一家租书店门口等同学,约好的时间已过去了足足有一刻钟,她嘟囔着用手捋起因汗湿贴在脑门上的刘海,“以后再也不等她了,老是迟到!”
可她又不能一气之下就走人,到时候要是说她没来,她不就成了不守信用的人了吗?
沈薇想着便进了书屋,想看看书打发下时间,老板是个面相和蔼的老头,见她一脸是汗地进来,就开起她的玩笑,“小姑娘真是傻啊,站外面那么久,我这里有空调都不吹,非要搞得这么狼狈,跟男朋友约会的吧?”
沈薇觉得老头子真是多管闲事,也没回他,反正说了他也不信。
不过也难怪老头会这么说,这边有两所高中,高中生谈恋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书店约会的更是不少,沈薇这么想着往书店里走去,便看见一对高中生模样的情侣在打情骂俏。
沈薇虽然装着没看见不在乎,可是耳朵还是忍不住红了起来,这两个同学还真是大胆光天化日在这种公共场合就老婆老公的称呼上了,他们才多大啊,就像老师说的,谈恋爱就跟赶着去投胎一样,都想着早投早享受,还不如忍忍先考上了大学再爆发,省得如今这样跟地下组织似的偷偷摸摸。
沈薇现在想想都觉得这句话很搞笑,把高中形容得像坐牢,进了大学就像刑满释放,想做什么都没有问题了。人间要是有伊甸园,便是老师在高考前形容的大学模样。
她转过身往前走了走,擦身而过又是一对说说笑笑的情侣,她心中有些烦躁,看了看手表,再往外张望了下,还是没到,真不知道这位同学可否有时间观念,沈薇后悔至极,真不该答应这样的人出来一起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