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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第一轮轰炸结束,刘多福这边,一片狼藉。被犁了好几遍的地面,露出数个黑漆漆的大坑。好像腐·烂的人脸,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从中爬出几只白蛆。
阵阵硝烟从稀松的泥土中升起,慢慢聚成浓雾。这时风从山脚吹来,迅速飘向山腰。
两百骑明军,也踏着动静越来越大的马蹄,靠近山脚。
阿占沙立即挥了挥手,出动火枪部队,迎击明军。他要看看,自己的火枪部队。在明军面前,有几分斤两。毕竟这只部队,是他父王还在世时,特意交由大明训练出来的。
现在用来迎击大明,也检测检测明军练兵的本事。
没过多久,两只火枪部队,就隔着三百米的距离,开火了。好在大明卖给柔佛的,都是稍次一些的火枪。因此在精度和射程上,都比不上明军。
但柔佛的火枪部队,有一千多人,是明军的五倍。饶是枪法精准,也在以一敌五的情况下,不断损兵折将。
杨感明还想再派士兵迎战,但敌军的火炮正对着他们。只要进入射程,那火炮的轰隆声,绝对会在耳旁响起。使得他只能让所有士兵准备着,一有机会,就冲过去解围。
就在激战正酣时,被炮火炸出的深坑中,突然伸出一只残缺的手掌。因周围都是毁坏的火炮残渣以及人的尸体,所以没人瞧见这里的异状。
紧接着,另一只完好的手掌也露了出来。便见满脸是血的刘多福,咬紧牙关,一点一点的爬出深坑。原来他被副排长护着,才侥幸逃过一劫。否则,也会和队友们一样,连全尸都没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