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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校场战(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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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欢的骑兵各个神勇,有些人用嘴咬着马缰绳,来调度马前进,转弯,快跑,慢跑。有些人干脆不用管马缰绳,只用双腿一夹,马儿就能明白骑士的意思,真可谓心意相通。这样,就解放了双手,一手持刀,一手持棒。刀刀砍人命,棒棒崔人命。打的王思政部下只有招架之力,没有还手之力。

另外,王思政还发现,己方仅仅射了一箭,而对方射了两箭,由此来看,准头和频率,都不如对方。

三百米冲刺,眨眼即到。

两军撞在一起。

王思政的蜡木长枪顿时将一人刺穿,他单臂一挥,将那人从长枪上甩出去,将一名骑兵从马上砸翻,继续前冲,又将一人刺杀,这次来不及将人甩掉,大枪横抡,就将砍向自己的一人给砸死。

窦泰狂暴,比王思政更加凶残,他冲入王思政的骑兵阵之时,大槊前刺,将一人刺穿,又弹射而出,大槊横扫,槊锋划过的都是敌军的喉咙,更有几人的脑袋被切落,鲜血飚出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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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阵相距三百米,战鼓雷动,两员大将,长枪大槊,高举又落,两阵开始冲锋。

没有呼喊声,没有厮杀声,沉默肃穆,才更令人闻风而胆丧。

三百米冲锋,骑射还是最好的射程。

两军撞在一起,瞬间就有几人被撞死,等两军混战纠缠在一起,王思政才发现,原来高欢骑兵马身上挂着的那个黑布囊里,是一件大杀器。

兵器当中,常有这样一句话:刺死砍伤。

在汉武帝之前,汉人军队多以长剑为主,剑用来刺杀,威力巨大。但在秦朝之前,多以步兵和战车兵为主,到了汉朝,开始装备骑兵,与匈奴人战斗。期初,汉剑对匈奴人的刀,多有败绩,铁不如匈奴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骑兵冲击太猛,剑虽然能把人刺死,可强烈的冲击一下子就让剑折断。后来,汉武帝参照匈奴人的刀,并且派人偷师了匈奴人的炼钢之法,多方实验,才有了威震天下的环首刀。环首刀,因刀首有个环形,故名环首刀,是后世绝世唐刀的雏形。

魏晋南北朝时期,军队的制式装备,也多以环首刀为主。但是,刀,其实也是有它的弊端的,比如刀有些轻,而且比较段,在马背上一晃而过,有时候都不知道是不是刀锋砍中了对方。

所以,高欢给自己的一部分骑兵装备了另外一种武器,就是大棒。这大棒不是一般的木根,而是北疆一种特殊的木头——铁桦木。这种木头极其坚硬,甚至比钢铁还要硬上几分,而且别钢铁要轻的多。这种大棒,都是把细而头大,有些还是专门的树瘤或者树根疙瘩。但凡被大棒抡到,必出内伤。

两方开始互射。

王思政长枪前指,俯下上身,抬眼瞪着前方,自己人射出去的箭毕竟还是多数,可他看到对方的武士,或镫里藏身,或俯身低头,或用弓身拨箭,总之,很少的箭能够射中对方,他只看到两三人被,被流矢射中,都是轻伤。哪怕有个人被射中了胳膊,他一咬牙,就将长箭折断,继续冲锋。

己方箭雨已过,趁着上箭的空隙,对放开始放箭。

王思政回头一看,已有十数人被射杀,倒在地上的人,又绊倒了后边的战马,阵型开始混乱。

“散开阵型,不要太密集。”王思政吼道,看来己方还是战斗经验不足,这般密集奔驰,最容易被流矢射中一大片,而且,一旦有人掉队,必然会被后边的战马踩踏而死,还会憋了马腿,乱了冲锋的阵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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