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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这样说多少对林子有些不公平,因为本来我们混迹潘家园的手段就不一样。林子在潘家园做生意,靠的是眼力和运气,他能一眼就看出那些人手中物件的价值,然后再想办法用低价从对方的手中获得。他的这种方法便是典型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那种。
我则与他截然不同,我靠的更多的是心机,说白了,就是从别人的嘴里“抢食儿”,对于我来说,但凡能赚点小钱的东西我一律都要,即便是对方已经和别人谈妥了,我也会使点儿手段夺过来。当然,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我们当事人双方,一般是不会让别人知道的,要不然早就别人骂死了。
对于林子来说,他更倾向于一夜暴富。而对于我来说,细水长流要来的更实在,什么大钱小钱的,赚到自己口袋里才是真的钱。
林子向来不齿于我的这种行为,认为我这种手段很是下三滥,完全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断了别人的财路,被人知道了非拼了命不可。
可是他又何尝知道,他的那种赚钱方式,在我看来也是傻得可爱,敢情大鱼是鱼,小鱼就不能吃了呗,做生意嘛,哪能全都是那么光明正大的。
说到这里有些扯远了,我们再说回贝加尔湖底的密葬。
我察觉到了林子情绪的不对劲,哪里敢放任着由他而去,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道:“我说林总啊,您这是认怂了吗?不对啊,这可不符合你的性格。”
像林子这种人,你如果和他正儿八经的去谈一件事情,基本上他是听不进去的,所以我必须得用打趣贫嘴的方式,将他的情绪挑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