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探险开始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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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萨琳没理他,又接过秦冲的手弩,仔细看了看上面的魔纹,疑惑道:“这个魔纹,如果我没认错的话,应该是减轻力量一类的吧?弓弩这些武器,难道不应该是加强类的更好吗?”
“我看看。”
阿斯曼抢过手弩,细细查看了一番,哂笑道:“这个,应该是减轻重量还有后坐力的魔纹,一般是重型甚至巨型弩才会使用的。秦冲,你这把手弩这么小,纹上这样的东西有什么用啊?该不是被老板骗了吧?”
秦冲笑了笑,道:“这把剑,本来是送给一个朋友的礼物,但是没给成,我就自己留下了;至于这把手弩嘛,是我在跟老板还价的时候被老板当成赠品送来的——你们也知道,我的力气恐怕连列萨琳都不如,这两样武器我平常玩玩倒是正好。”
四人都笑了,阿斯曼道:“秦冲,其实你该练练力气的,你现在有了些钱,如果走武者之路的话,倒是合适,萨鲁尔城也是有几位优秀的制药师的。”
秦冲微微一笑,没有接茬。
阿斯曼这人并不坏,但是有个很讨厌的习惯:他不喜欢别人以任何形式出风头,别人穿了件时髦的衣裳,弄到了一个稀有的宝物,或是完成了一件难度比较高的任务,如果他在场,十有**地会或明或暗地贬低别人。
秦冲怀疑这是他极度渴望认同的表现,体现在行为上就是嫉妒心很强。
两人相识还是汤森介绍的,一开始混在一起玩的时候没出什么问题,后来汤森打算让他教秦冲几手魔法,然而教了几天以后他就不怎么上心了,开始推三阻四;秦冲一琢磨,估计是自己学魔法的速度太快了让他不爽,于是就做出一副对魔法兴致缺缺的样子来,见他这样,阿斯曼反倒来了劲,装模作样地“劝导”他学魔法有多少好处,而秦冲则是一副“哎呀一开始还比较简单怎么越往后越难啊不学了不学了”的样子,阿斯曼自然也乐得借坡下驴,从此两人之间的友谊就只关吃喝玩乐了。
相处的时间越长,秦冲就越不喜欢阿斯曼。但四人小队总是混在一块,也没有必要因为这点小事闹出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