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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朝代,很多事,大臣可以做,百姓也可以做,唯独大明的王爷却是不能做。也许是当年永乐皇帝朱棣自觉夺了他侄子皇位,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所以对各镇藩王做出了很多限制。
在永乐皇帝的基础上,后世这种限制越来越严格,弄得朱家的子孙活得战战兢兢,一个个只想享尽荣华富贵,吃得像一头猪一般去见他们老祖宗。对于违禁的事,半点也不敢碰。
这让董宣武突然想到了福王朱常洵,就是那位被封在开封,开封城被李闯王围城时,死到临头也不肯掏出钱财赈济灾民、慰军,最后开封城破,被李自成捉住砍了脑袋的福王。传说福王死后,他的尸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
可怜的家伙啊!
来大明快一年了,董宣武渐渐地意识到朱常洵之所以既不肯掏出钱财赈济灾民,也不肯慰劳开封守军,很可能并不是他愚蠢,而是因为他太胆小。
因为无论是赈济灾民,还是慰劳守军,都可以被朝廷中的大臣解读为邀买人心,意图不诡。最要命的是,这家伙,还有与朱由检他老爸朱常洛争夺皇位的不良记录,屁股不太干净。试问,这种情况下,他怎么敢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