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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去到了目的地,D市B区,但举目望去,都是一片帐篷,人们熙熙攘攘进进出出的,哪怕是熟人,但想从中找出一个长着大众脸的小伙子,无疑也是大海捞针。
郑礼便再次拨通了老广的电话。
“我到D市B区了,我在……我这里有着国旗,知道是哪不?”
“这么快?国旗那里是吧,我立马过来,你等会儿。”
“电量不足,请尽快充电。”
刚好打完这个电话,郑礼的手机就没电了,他只能把手机收起,打算一会去到老广住处处充电。百无聊赖的站在国旗旁,看着人头揣动的城市,如同一个庞大的蚂蚁巢穴一般,看着看着就走神了,十来分钟时间便一下就走过。
“哎呀!没想到你居然没被食人族干掉啊,平安到达了,值得庆祝耶。”郑礼称之为老广的韩文广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年轻人,笑起来有种阳光的气质,可让他这张千篇一律的大众脸暂时从人群中显现,但假若面无表情的话,就会回复其本来的普通,直接融入到人群中再也找不出来。
“唉,现在没心情跟你扯皮,先去你住的地方吧。”郑礼只是表情勉强的笑了笑说道。
“我去!没想到一段时间不见,变得这么文艺B了。”对方没读出郑礼心情,继续自顾自说些不着调的话。
郑礼有一句没一句的回应着,韩文广似乎后来也觉得没趣,二人无言的去到了他的住处,他是住在一般的民房中,而不是帐篷。毕竟这只是将人集中在一起,并非是地震什么的,住帐篷的完全是因为地方不够罢了。当然,住民房的不好之处也是有的,得和很多人挤在一间狭小的房间中,哪怕是自己的熟人,也并不是什么好受的事,但帐篷的话都只住二三人。
郑礼将充电线插入手机后,便对韩文广道:“去个没什么人的地方,有些事得跟你说下。”
“什么事?”嘴中这么问,但他却自觉的跟随上郑礼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