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愛看小說網2kan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最后通过的条款是续约最长时间为七年,新签入球员最长为六年。
这还比较简单,事先基本上都达成了共识,虽然说对资方越短越好,但大家心里都明白,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原先新秀合同都有1年的,现在砍了一半,已经可以接受。
然后是第一条第二款,关于具体的薪水限额,这个更加复杂,先分球龄,再分所占比例,同时涉及到具体金额……
…
过去了一个多小时,球队代表们才针对第一条投票完毕,其中还有一款关于需要再议,那就是关于球员年薪递增幅度比例问题。虽然第一条就耗费了这么多时间,但大家都没有怨言,这条的重要程度在总共三十多条中几乎要占四成左右,单纯算时间和比重,这还算速度快的了。
就是斯特恩认为有可能有比较大争议的拉里.伯德条款问题,关于废除拉里.伯德条款的动议并不是联盟提出的,而是几支老板财力一般球队的意见,在他们看来,这个条款不但对球员太有利,同时联盟里资金实力雄厚的球队也会因此占据优势,他们可以轻松地采取合同期前换入或者先签后换的策略堆砌起大批的球星,而对弱队来说,因为这个条款,他们不但可能多花钱,还在起跑线上落后于其他球队!这和联盟设定工资帽力求平衡的宗旨不符!
第二条是是非选择,各支球队的意见就不像开始那么统一了,虽然废除明显对资方整体有好处,但疑虑多多,首先是不在乎这点钱的球队,比如湖人,尼克斯,如果没有拉里.伯德条款,工资帽几乎就将成为真正的死帽子,他们本身的优势就无法体现;然后还有部分球队认为,这款虽然对球员相对有利,但球队依然有足够的选择权,而且他们认为球员工会根本不会同意这样的条款。
林林总总,不一如是,最后投票的结果是有二十三支球队赞成,七支球队反对废除,第二条被列为再议!
,关于联盟工资帽是否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