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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华去看过女娲造的人类,不知道为什么她挺喜欢人类的形态,嗯,等到她修炼到成年期就化形成人身好了。
洪荒中有无数秘境,凶险无比却又常常伴随着机遇,琅华喜欢收集,从初生时期还是鸿鹄本体时就有意识地往自个的空间里扒拉好东西,到了修成人身时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洪荒中大家都知道龙族是最爱收藏的,宝贝也是最多的。不少大能们都想打龙族的主意,扒了一条普通红龙的私房就够一人用上百万年了。更别说人家龙族的秘境中,恐怕也是珍宝不计其数。想想就眼馋,当然大家也就只是眼馋心中想想过过瘾,他们可不敢去招惹龙族。
众所周知龙族是最记仇的,他们的老祖宗祖龙也是最护短的。混沌时期就已经诞生的龙族始祖祖龙神力莫测,当时的洪荒估计也就只有凤族老祖宗元凤和麒麟族的始麒麟才能与之抗衡。
麒麟族老祖始麒麟的神力虽然高于祖龙元凤,但奈何麒麟族数量太少只能位居龙凤族之下。所以凤族作为洪荒中的和龙族并称第一的存在,按理说琅华的背景深厚,她应该是不缺这些的。
但办法,谁让人家喜欢呢?她曾经还偷偷摸摸地把一条黄龙的私库给顺了,不留一丝痕迹。把龙族众龙搞得龙心慌慌,个个都把自个的宝贝们藏地更加隐秘了,还不放心地加上各种禁制。
所以说为什么后来龙族的阵法是最厉害的,最原始的目的——防贼。
可惜了自己收集的珍宝啊!那其中可都有洪荒中都难得的先天灵药呢!琅华现在特别后悔,‘早知道那些东西会化为灰烬,我就早把那株上亿年的先天莲心给煲汤吃了’
洪荒中的各种灵花异草到奇石妙玉应有尽有,虽然说天地灵宝众多,但当时的洪荒大能和危险的凶兽也比比皆是。
琅华凭借着自己天生神鸟的血脉天赋和后天努力修炼得来的神力,加上‘有就抢,抢不过就就找人’的理念,在洪荒中横着走,反正凤族别的没有,就是鸟儿比较多…当时行走在洪荒中的都知道凤族最会惹事的就是鸿鹄琅华了。
她拼了老命弄到空间里,舍不得使用的大量奇珍异宝现在‘尸骨无存’,一想到这儿她的心就疼地直抽抽…
素手一翻,掌中出现一个白玉瓶,拔出瓶塞,瞬间一股清香弥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