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四郎,你就不想大丫?回家!(求首订)(第4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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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始至终,我就没把大家当雇工,而是咱们合伙做生意,十两银子都是根据大家贡献计算好的。”
“八叔,你带个头。”
可在他看来,这生意就是大家一起做的。
每个人都是股东,不是雇工。
应该根据贡献拿分红,而非工作报酬。
钱这东西,还可以赚,乡里间的情感,却要一点点经营。
就好比,这次外出,八婶儿她们就拍着胸脯说:四郎放心,有婶子在,肯定不让大丫受困难,挑水、割草这些活,婶子们随手就能帮大丫做了。
大家的心理预期,几百文就心满意足了!
比其他村卖鱼多点就行。
十两银子!是其他村儿卖鱼收入的几百倍!
辛劳种地十年,也存不下十两银子!
何况,村办学堂经费,也是花在他们家娃子身上,算起来,他们分的,比四郎还多!
这就是乡情。
千金难换!
朱棣笑着,拿起十两碎银,率先塞到八叔手中。
八叔挣扎缩手:“四郎,俺们不能拿这么多,拿这么多,烫手!”
“八叔,踏实拿着,没有乡亲们团结起来帮我,我就是再厉害,也没办法在河堤上立足。”
虽然让人心动,但大家不能拿。
这样做,没良心!
土桥村众人这样想。
朱棣也有自己的想法。
的确,如果按照雇工酬劳模式,给大家结算,再稍微多加点钱,乡亲们肯定也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