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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你敢用我,我就敢花(第5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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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李野在业余时间,写过网文赚过稿费,写作套路和阅读积累,那都是足够足够的。

就现在这个港、台二流武侠都能横着走的年代,后世那些套路新颖的精品网文,拿出来还不是嘎嘎乱杀?

别瞧不起网文,网文和武侠都是通俗文学,网文还是在武侠爽文的基础上发扬光大的,

那些精品网文作者也许不如古梁金,但跟其他武侠作者绝对可以比一比。

而且在《射雕》出世的时候,武侠还不是不被主流文学承认?但还不是风靡大江南北?

77年,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布《关于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规定了作者稿酬为每千字2—7元。

80年,国家出版局D组制定了新的稿酬标准,提高到了千字3—10元,以后的十多年之间,作者稿酬都是“基本稿酬 加印数稿酬”的方式。

而到了84年,这个标准再次提高,到了每千字6—20元的水平。

在这个每斤猪肉不到一块钱,大米两毛多一斤的时代,这个稿酬标准是极高的。

想想吧!一个工人每月工资才三四十块,也不过对标作者几千字的稿费而已。

【嗯,《斗破苍穹》多少字来着?是不是有点超前?《寻秦记》?还是超前?】

【那《潜伏》怎么样?够符合时代背景了吧?】

李野拖出一沓信纸,开始罗列分析最符合这个时代的作品。

八十年代的万元户多么稀缺?对标后世,怎么着也算中产阶级的水平吧?

但很多作者只凭两本书,就能达到这个标准。

可是到了后世,“作者”都几乎跟“清贫”直接对等挂钩了,可见差距到底有多大。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刊物数量不多,出版社的书号也少,作者想要发表文章、小说还是有难度的。

可这个难度对李野来说最多只是有“一点点”难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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