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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吗?”
“知道,为了这件事,她和我吵过很多次。”
“你不像是个不负责任的人。”
“你知道周霞她是个野蛮公主,我阑尾炎那会儿她来看我,照顾我,我觉得感动,她对我说了许多话,虽然那会儿我已经喜欢上你,但你一次也没来看过我。说实话,我心里一直很喜欢你。但我这个人不懂得拒绝和追求。我觉得自己答应和她在一起,就有责任照顾她,她说要我照顾她四年。所以一毕业,我们就分手了。我把她当妹妹,但说不好,也许我也是有些喜欢她的。但我们确实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们毕业了,毕业后我收到他的一封信件,信的落款是007年,是我们大二的时候他写的,他说“寄给你,留个纪念,老朋友,我想这是我这辈子写的对最动人的一封情书”。
“小涵,我愿意静静地爱着,我愿意爱的无声无息,无爱和爱上是不一样的,一个人真正爱上一个人,就仿佛爱上了世上的一切,好似阳光就是洒在人间的光芒,大地就跳动的金色麦子。爱,是神圣的,再没有孤寂的夜晚和恒长的黑暗。在我心里,我渴盼你知道我这纯洁的最初的爱情是给你的,即使我牵着别人的手,我相信你明白,我纯真的爱着你,喜欢着你。”
这会儿,我的头脑像一台时光机迅速回放着过去。我看着手机,一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毕业后两年的生日都是阿飞陪我过的,一次我们两个人在东直门鬼街吃火锅,喝啤酒,吃吃喝喝聊聊到一点左右才回去,那时候我们还处在暧昧期,还没有正式交往。去年的生日我们吃遍了南锣鼓巷的小吃,再去后海酒吧,我极喜欢听民谣。我最欢的民谣乐队是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我常在书房里放他们的CD,每一次听到小娟唱《不再让你孤单》《爱的箴言》《500miles》这些歌曲时,我的心里就暗涌阵阵,她的声音沁入进我的心肺脾肾,使我一刻也忘不了,我只在一次草莓音乐节上见过小娟和小强他们。他们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自由和健康。我和阿飞在一家名叫云水歌谣的酒吧坐着,那里的驻唱歌手菁菁唱了很多民谣歌曲,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唱也唱不到我的心里。然后我们去看夜场电影。
我记得那两次生日的零点我都接到胡明晨的短信,而我都只回了一句:谢谢。在我心里,他是个老朋友。但他向我表白那晚之后,我们便也不大联系了。
我在手机上打上“谢谢。”准备发送的时候我又加了三个字:在忙吗?很快我就收到他的回复:不忙。你好吗?
我拨通了他的电话。
我听到他略带颤抖的一声“喂”。他还和从前一样,在我面前很胆怯,很羞涩。我们聊了很多,我没有说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爱人,失去了方向、失去了梦想。我说我在外面旅行,过的美滋滋的。我已经记不得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去倾诉了。他说他在老家教书,孩子们很可爱,我问他娶老婆没,他半天不说话,然后又说,秋天的时候同事介绍他的表妹给他,正处着呢,快结婚了。我便让他结婚记得告诉我。我们再随便聊了几句,便就挂了电话。在我和胡明晨打电话时,我听到手机响了几次,挂了电话一看,是几个好姐妹的短信都是祝送我生日快乐的。还有阿飞的短信:“无论你身在何方,愿你和我最初所认识的你那样快乐。”我的心里有个声音在问他:“因为我失去我的快乐,你就不再爱我了吗?”我没有回复他的短息,我靠在床头,听到床对面的钟一秒一秒的走着。
时间会带走一切,悄然的带走你痛心的悲伤,使得伤口愈合。时间也是最无情的强盗,它会偷走一个人的幸福,一个人的记忆。
生活充满了悖论。我想,时间也是如此,我可以在一秒钟内失去或是得到。我可以在一秒钟内体味到什么叫做幸福,什么又叫做苦难。我也可以在一秒钟内感受到生命的开始和死亡。一秒钟,一秒钟我们什么也干不了,不够我们倒一杯水解渴,也不够你睁眼起床,不够我传递一封信笺。可是,我们却足够在一秒钟里听见急刹车声,并看见从一个人生命里流淌出鲜红的血液,我们也足够在某一秒钟里听见“哇”的一声,人世间降临一个幼小柔弱的生命;我们更容易在一秒钟里,看见一个渗着幸福的笑容或者是夹杂着痛苦的一滴泪的落下。时间,在一个人生命的某个位置储存,它甚至会依据我们的需要,延长那一秒钟或者缩短那一秒钟,然而有时候,它也将违背我们的意愿,不肯结束,亦不肯开始。
我越来越习惯听任于时间,尤其当我遭受某些我以为的苦难,我无力应对这些伤悲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知道时间在流逝。终有一天,这个伤悲,这个苦难将成为过去,将变成一个影子,即使我也无法预知那个影子将要投射怎样的影像。当我认定一切将要过去,我会变的更具有勇气并无所畏惧起来。好似只要今天睡去,那个所谓的灾难就将要剪成碎片。
可是,我依旧逃不出自己性格的弱点。我挣脱不了过去的影子,过去像蜘蛛网捆缚荒芜久了的园子一样捆绑着我。我发现我有点想阿飞了。我曾想,每个人都有他命定的路要去走,命定的女人和男人要去守护,女人要像守护自己贞洁一样去守护她命定的男人,男人要向守护他人生初恋一样守护那个命定的女人。我曾以为他是我命定的男人。为什么我会认错,为什么我无法守护住他。
四
“想过将来吗?”
“常常想”
“想过哪种生活……”
“喝茶、种花、读书、写字。”
“写作是怎样的。”
“真正的写作是给人愉悦的,是幸福的。”
“很好啊,平静而又诗意。”
“你呢?”
“弹着吉他唱着自己的歌走天涯路。”
江林儿站在阳台发呆。
瘦弱的身段,袭一身月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披肩。白衣更显衬她略黑的皮肤,眼睛不大,眼珠却又黑又亮。夕阳,像是一位天空艺术家涂抹的油画,宁静而淡远。又像是一首唱给白云的情歌,暖心而悠扬。江林儿看夕阳,每天每天……黑亮的眸,闪耀着夕阳的等待。她微微笑着,两个浅浅的酒窝伴着嘴角的上扬定格在黄昏中。少女的脸,映照着幸福。昨晚,宋义齐和江林儿约好。今日黄昏后,一起骑单车去大雁塔广场。
宋义齐骑着单车背着吉他在江林儿楼下朝她挥手,喊道“嘿,姑娘,走了。”江林儿也朝她挥挥手。指着天上的夕阳说:“你看!”然后跑回寝室,照照镜子,扯扯衣服,下楼了。
“夕阳美吗?”一见到宋义齐便问。
“还有更美的。以后我带你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