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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你神笔马良的神奇画笔,你最想为自己画什么?
江姐敲着笔记本键盘写小说,想也不想就回答:“我要摇钱树。”
安知初正刷着剧吃着学校食堂的鸡排饭,说:“那我就画摇香辣炸鸡树吧。”
向天歌摸了一把自己的脸,“我能把自己画好看点不?”
“你们都弱爆了,”花薇薇满眼陶醉地说道:“我要画一个帅得惨绝人寰的绝世帅哥,给我自己当男朋友!”
“你要画活人呀?”向天歌说:“可是神笔只能画个皮,画不出来性格,万一画出来帅哥是个变态呢?”
“不会的,长得帅的肯定不会是变态!”花薇薇目光坚定。
江姐继续敲键盘,“长得帅的变态在小说里一般都是最后的大boss。如果神笔写字也有用的话,我选择拿它给自己写个完美男神出来,文字比画画管用多了,无论是皮子还是里子,它全都能搞定。”
也对,相比于绘画,文字对于无形事物的表达更为直接具体。如果有神笔,以安知初的绘画技术估计也画不出什么好东西,可以的话她也想选择用写的,她要写一个盛大的炸鸡王国。
不过世上并没有那样一支神笔。
并且……
这次的故事,和神笔也没有什么关系。
***
自从上次感冒以后,安知初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和正常妖怪相比体质虚弱的问题。她决定要锻炼身体,正好这个星期开始她要住寝室,每天晚上就在学校操场跑步锻炼了。
和她一起跑步的还有一名少年。说到这个少年,我们要把时间拨回五天以前。
五天前,安知初还住在自己家里。晚上她在楼下帮忙点货,瑠黎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少年。
“这什么情况?”她问。
不等瑠黎回答,满脸淤青肿胀的猪头少年就指着她喊:“是你!”
“蛤?”
“我!是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