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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弗洛伊问道。
“没什么。”弗朗西斯说道:“我只是在想,我现在血管里流动的都是血族的血液了,我会不会变成神话里的吸血鬼?”
“那倒不会。”弗洛伊摇摇头:“真正的血族强多了,那可是地狱里的大族,血族的血液固然重要,但核心却是他们的血核。他们可没有心脏,所以你现在虽然一身血族血液,但终究是两种不同的种族,以后长时间过去,你血液里的能量还是会被炼化到其他地方的。”
“不过。”弗洛伊话锋一转,又道:“也不是全部,你现在也保留着血族的某些特征。”
他单手一挥,弗朗西斯根本感受不到任何异样,一片风刃已经无声无息地划破了他的肩膀。
然而惊人的是,那片伤口刚刚见红,其中的血液却没有流出来,而且伤口很快就愈合了,几乎是肉眼可见,几秒钟就恢复原样。
“你现在应该能稍微控制下血液,虽然没有血族那样的不死之身,但肉体的痊愈速度很快,几乎可以跟中等血族媲美了。”弗洛伊似乎在搜集弗朗西斯的资料:“嗯,看来还跟你生命系的神辉属性有关,要不然不应该这么快才对。”
弗朗西斯摸了摸自己的肩膀,很平滑,几如婴儿皮肤,稍微一点痕迹都没有。
“好了,实力和潜力已经提升上来了,既然如此,从今天开始就跟着我学习战斗经验和武技吧。”弗洛伊说:“要晋身十级,没有一定对空间、能量、世界奥秘的领悟也是不行的,这些可不是自己能够全部领悟得了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