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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班就匆匆赶往林肯大酒店,那是全市唯个五星级的酒店。\WWW。qb5。cǒМ\\我要去赴场连自己都説不清楚为什么要去的约会。
去或者不去?这两个念头已经折磨了我整天了。从早上九点收到柯林的短信后我就开始与自己做斗争了。
他这样写:晚上六点我在林肯酒店等你,想要好好抱抱你,你知道我这几天直很矛盾,我怕伤害你,可是想你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我时之间无法细细品味这句话的意味了。但是我知道这场约会也许会决定些什么。去或者不去?我问自了自己千万遍,但是没有的答案。临近下班,我已经没有再思考的时间了,最后班公交车就要开了。
去!我对自己説。
是虚荣心的驱使?还是无聊的生活激起了我冒险的念头?是他身上成功的光环让我迷失了自己?或者是我甘愿牺牲自己的切?我真的要做小薇眼中那个世界上最傻的女人?
我到底要干什么?我不想再往下想了,算了,不想了!去了再説吧。
匆忙之中我化了个淡妆,脸上虽然没有用腮红,却直微微透着粉红。我感觉到了自己发烫的双颊,用双手轻轻捂住了脸,试图降低温度,但只是徒劳。也许是心底藏着的热情在燃烧吧?我想我的脸出卖了自己,难怪刚才走出校门的时候,八年级的赵老师笑得坏坏地説:“林老师,那么匆忙是要去见什么重要的人吧?”她故意把重要两个字拉得很长。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説了句:“赵老师,你可别胡説。”脸上却无端地又开始发烫,我越是想故做镇定,脸就越不听话。后来借故摸出手机看时间,逃过了赵老师犀利的眼睛。可是直到我走到车站的时候,脸还是红红的,仿佛喝了酒般。
还不到五点呢,天就开始黑了。我把脖子缩在羽绒衣的领子里,脸也已经埋下了半,还是觉得冷。这样的季节,我总是习惯穿羽绒衣,因为我极其怕冷。但是又不想多穿衣服,穿多了就像是狗熊般,给人笨重的感觉。我总是在里面穿黑色紧身毛衣,牛仔裤,外面随意套件羽绒衣。我有好多羽绒衣,每件都颜色鲜艳。红的、绿的、白的、湖蓝的……因为我里面只穿黑色毛衣,所以外面的衣服就特别喜欢鲜艳的。在漫长又阴冷的季节里,明艳的颜色会让自己和别人都感觉温暖些。这是我爱穿鲜艳羽绒衣的理由。
我来到了林肯大酒店的门口,远远就看到了他的车,白色的宝马在大堆的名车中也不算很出众,但是我第眼看到的便是它。也许许多的事情就是如此吧?就像我与柯林的遇见与靠近。
柯林显然在关注着我,我到,他就下了车。我随他起走入了酒店的大门。
酒店很大,我从来没来过。高高垂下的灯,柔软的地毯,尘不染的门窗,匆忙而有序的服务员,幽雅的钢琴声……切都像在我梦中勾画过的样。我希望可以説直期待的约会就是这样的。我踩在柔软的地毯上时有些恍惚,不知道是真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