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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星期之前,我遇到一个“自行车族”。事情发生在一次书会上,是在一个豪华大理石大厅里举行的,外面的街道上绿树成阴。我在那里偷偷摸摸地吃熏鱼,一位作家朋友,是个同性恋者,急匆匆走上前来说:“我刚刚跟一个极有趣的男人说话来着。”
“啊是吗?在哪儿?”我问,满腹狐疑地四周扫一眼。
“他以前是位考古学家,现在写科普书……极有趣的人。”
“别说了,”我说。我已经看到所说的那个人,他穿着我所想象的都市版的旅行队套装:卡叽裤子、米色衬衣,还有稍稍有些破旧的粗呢夹克。他的浅灰色金发从前额上梳向后面,露出有缺口的极漂亮的轮廓。所以我大步跨过去,尽一个穿有系带便鞋的人所能够走动的最快速度横穿房间。他正跟一个中年男子谈得起劲,但我很快卷了进去。“你,”我说,“有人刚介绍说你是极有趣的一个人。我希望你会让我失望。”我将他拉到一扇打开的窗户边,送上大量的香烟和红酒。20分钟后,我离开他去找一些朋友吃饭。
第二天早晨,我喝多了仍然躺在床上,他打来电话。我们称他为霍拉斯·爱克利斯吧。他谈到了浪漫上面的事情。人躺在床上头一阵阵发痛,耳边却有个漂亮男人啾啾说话,这让人感觉还不错。我们安排好一起吃饭。
问题几乎立即出现。首先他打电话说他必须提前一小时。然后他又打电话说不必提前。然后他又打电话说必须晚半个小时。再后他打电话说他就在附近。再后,他晚了45分钟。
然后他骑着自行车到了。
一开始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所注意到的一切是平平常常的犹豫不决(对一个作家来说),然后是有一点点喘气。我以为是当着我的面的原因。“你想去哪里吃饭?”他问。
“我已经安排好,”我说,“伊莱恩。”
他的脸一阵扭曲。“可是,我以为我们可以就在附近的一个什么地方吃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