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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承认我确实很懒。既然是懒人,不抄作业能叫懒人吗?而且抄一次半次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实际上我抄了不止一次了。许非非对我总是太好。让我无法抗拒她的善良。
但我还是很气愤,虽然组长地位低,做不做没什么大不了。但我觉得自己丢掉了一定的尊严。——我把这话向许非非一说,她听到“一定的尊严”,大笑了一星期。她会指着我鼻子说,你果然是无赖。
吵到最后,我甩下一句,“但你见过无赖自己做作业的吗?”我当时是这么对莫琴说的,而许非非一个劲地笑我的强盗理论。
然后我扬长而去。——许非非捂着肚子说我不可救药了。
此时我在饭堂里跟许非非讲起来,还是愤懑不已。而她还笑,我脸一沉,要走的样子,她止住笑,拉住我说,哎,别走啊——。
饭堂人很多,无数漂亮的女孩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流水一般在眼前川流不息。面前还坐着许非非这个美人儿,我终于忘记了愤怒。这样的环境下对于增加食欲是一种极大的帮助。我还抱怨什么呢?
之所以和她出现在此时此景,是因为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学好数学。而她是个难缠的女孩,认定的事改也改不了。鉴于她和我关系较好,平时我也太过善良,所以她把目标定在我这。
每天中午吃过饭,我得陪她一起去课室,翻开厚厚的数学课本,从高一高二内容开始辅导。
从此,我宝贵的午休时间就这样被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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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日子过了好久,我默默耕耘,无名无分,而许非非数学成绩也有了点好转。
星期六早上吃早餐时,就看见莫琴和几个女同志在唾沫横飞地侃大山,面前是白花花的猪脑一样的粥。估计她们喝口水都喝饱了。不知干嘛,许久没和她讲话,生疏了许多。气也似乎消了。我有了跟她和好的冲动。吃过早餐我去跑了一阵子步,同行的是健安,接着他还和我去了一会儿足球场,踢了半个小时足球,其间射进三个球,也被人拌倒在地五次,离开时飞起的最后一脚差点把一个同志的门牙踢下来。然后吃午饭,午饭了就睡觉。睡觉发了一个恶梦。
醒来已经是三点。正赶上文学社第二次面试。我穿好衣服,匆匆忙忙跑下楼。
我想进入文学社已经老久了。用许非非的口气说,我是蓄谋已久。
文学社是我们学校除了广播站之外第二大社团。
文学社之所以是大社团,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文学社里有好多漂亮的MM,进入文学社意味着可以与美女共舞。年轻的君子们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但我对漂亮MM目前还不怎么感兴趣,这至少说明我是单纯的,单纯的还未长到君子年龄的小男孩。关于文学社的招聘,上星期六第一次面试我已经通过,当时负责面试的是一个头发长得很抽象的同学,戴了黑色边框墨镜,嘴角时不时会抖一下。
说他头发抽象,是因为他把它梳得骄傲无比,象一堆零乱的火焰,更象一只长发火鸡。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那是艺术。接着反问一句你不懂艺术吗?我想想觉得也是,我看不懂的东西应该算是艺术吧。所以我又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我一直不懂艺术。面试时男孩把一本杂志拿给我看,指着上面的文章问我说对上面的东西有何评价。我只看一眼,就知道那是学校文学社的杂志,我一直不吭声。后来那男孩敲敲桌子说喂喂同学请你发表意见。我指着杂志对他说你拿反了。他拿回去,看看也觉得是,把杂志倒过来又递到我面前。我翻了三两下,指着其中的一篇文章,举双手作赞成状,说我就最喜欢这篇,而我的评价是只能言传而不能意会。火鸡男孩露出一个灿烂如花的笑,欣喜地说这是我文章呀,你真有眼光。然后满意地笑笑在名字上一勾。于是我就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