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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林夕实在不知道如何引起床上二人的注意,无奈之下,只有用脚使劲踢了一下门边的柜子。床上二人听见一声巨响,同时抬头查看究竟,林夕看清男人的面貌,内心竟如闪过一道晴天霹雳。她看的真切,那不是自己的老公又是谁。“小三——电影、小说里充斥着的角色竟然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我嫁的可不是大款啊,怎会遭遇小三。”林夕感到全身的血都向头上涌,心里竟如遭遇了一场九级地震,顷刻间天崩地裂。
“林夕,你怎么回来了,不是去出差了嘛?”床上的男人一脸诧异地问。
林夕什么也没说,拉起行李箱,跌跌撞撞地往外跑。这会心里又像是被人不断地往里塞坚硬的异物,已经满了,却还在往里塞,撑的她的心脏快要炸裂了。林夕走到门口时,张军光着上身追上来,抓住她的手,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她说:“别走。”
林夕两眼通红,却没有一滴泪,挤出一抹冷笑算是回答。继而甩开他的手,夺门而出。
张军正要追出去,屋里的女人却跟过来抱住了他。张军瘫坐在地上,心里空落落的,他知道即使自己追出去也是没用的。他是了解林夕的,表面温婉柔弱,骨子里却是倔强无比,她决定的事是没有人能改变的。他从没想过要伤害林夕,却不知怎么就和身边这个女人发展到这个地步。
刚升职那段时间,他每天都忙的昏天黑地的。以前觉得累,现在比以前更累,而且被领导骂的次数更多。每天受气挨骂,忍气吞声的生活,让他一点也找不到升职的成就感。心里的委屈他从不敢跟林夕说,怕林夕会心疼地说:“你辞职吧!找不到工作我就养着你。”辞职,怎么可能,男人怎能没有事业,没有事业的男人在女人眼里会一文不值。
后来,他的部门来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那女孩对他崇拜有加,时不时就要去请教他些问题,不但经常给他端茶倒水,还说些“这么年轻就当了经理,好了不起”之类的话。本来一个新员工不该由经理亲自指导的,但是由于男人的虚荣心作祟,有个美女崇拜谁不高兴呢!于是他就听之任之了。
美女的崇拜弥补了他内心的失落感。他以为只要他不动什么邪念,这不过是他灰暗的职场生活中一个无伤大雅的小福利。直到有一天,他们部门聚餐,众人一个接一个地去敬经理酒,在大家的恭维声中,他不免有些飘飘然,于是一杯接一杯地喝。待酒席结束,她扶着醉的一塌糊涂的他,说要送他回家,别人看她平时就与经理亲近有加,也不好说什么。
第二天,他却在酒店醒来,身边躺着她。等他狼狈的像个罪犯一样赶回家,却发现林夕还在安安静静地睡觉,根本没发现他一夜未归。看到林夕安详的面容,他忐忑不安的心平静下来。他本来只当那是一次意外,决心以后和她保持距离。可是,对男人来说,****就像吸毒一样,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只是贪恋她如蛇妖一样魅惑人心的身体,并不会对她付出多少感情。可是,渐渐地,他才发现,人的心是会跟着身体一起****的。
他经常在心里问自己,有林夕这么好的老婆,我为什么还会眷恋她。一次,当他被上司责骂的郁闷心情在她娇滴滴的话语和崇拜的眼神中消失后,他一下就豁然开朗了。别人都说,男人征服这个世界是为了征服女人,他想那话是对的。他辛辛苦苦爬到这个位子,没日没夜地卖命,有时候像条狗一样地忍气吞声,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得到自己心爱女人的欣赏抑或崇拜。可是,林夕是太过聪慧的女子,聪慧到几乎称得上睿智。就算你表面再怎么风光无限,她锐利的目光也能穿过一切光环,看到你那颗瑟瑟发抖的心。对男人来说,太聪明的女人是可怕的,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就曾经写到“没用的女人最厉害”,才女不愧是才女,多数人费了半生才弄清楚的道理,她却在半个世纪前就已写在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