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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倒令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两件事。现在看来,应该都是和玄门有关,
我小时候身子弱,照理说是偏阴一些。初三的那年,一个周末,我和班上的同学一起去紫荆山公园玩。
紫荆山就是郑州市东玄门的所在。其实紫荆山公园也没什么好玩的,只不过在那个年头,如果不想花钱,就只有去公园玩。大家凑在一起无非是打打闹闹,再照上几张相。
上高中的那几年,我们几乎周周都去逛公园,什么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绿城广场,反正只要不在家呆着就行。
在公园里溜了一圈,没什么意思,大家也就早早的出来了,打算讨论接下来去玩什么,无奈一摸兜,囊中都羞涩,晚饭钱也凑不够,无奈下也只好各回各家了。
我不想回家那么早,骑着自行车,打算去正北边五百米远的新华书店看看书。
其实站在紫荆山公园门口,远远地就能看到花园路上新华书店楼顶的大招牌。不过三五百米的路程,按道理说在这种目标清晰的情况下,走错路的几率几乎为零。
但问题偏偏就发生了,我越走越奇怪,新华书店的大招牌就在前方,却任凭我如何努力地蹬自行车,总也到不了。
十多分钟后,我停了下来,新华书店的招牌还在前面,没错!
不过五百米的路程,骑自行车走了十分多钟还不到,这显然说不过去。
当我把注意力从远处的招牌转向四周街道的时候,我这才发现,这儿根本就不是南北走向的花园路,而是东西走向的金水路,我已经快骑出了市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