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六章 忠勇侯舌战群儒(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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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贫,无力娶妻,以娶我家婢女入赘!”
那士子代表说道。
“你的婢女何来?”
杨庆问道。
“饥荒之中其父母无力抚养,卖于我家收养,自小由我家养大。”
杨庆说道。
朱元璋对高利贷还真就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月息最高三分,最终利息不得超过一本一利。
当然,后世完全无视了。
“既然你是圣贤信徒,当知仁义道德,别人二十年就能还完的钱,你却非要他还一辈子,甚至他的子孙后代还要无穷无尽地还下去?那么你告诉我,你这是哪门子的仁义道德?”
杨庆说道。
那士子代表说道。
“《大明律.刑律.盗贼》,以收养名义转卖良家子女者,以略人罪,杖一百徒三年,纵然为妻妾子女者,亦杖九十,徒两年半,恭喜你,你们家犯法了,不过要是你祖上买的,那么人死案消,那么买她的那位还在吗?”
杨庆问道。
那士子代表在一片哄笑中坐下。
“忠勇侯,我的家奴乃自愿,这总不违仁义道德吧?”
另一个士子代表站起说道。
“他为何自愿?”
杨庆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