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圈后我成了国宝级厨神[穿书] 第269节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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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行。
他可是为了找茬来的,被馋到算是怎么回事?
陆嘉瑜试图冷静下来,然而手却好像有了自我意识一样动起来,自动夹了一筷子离他最近的毛血旺里的鸭血,又自动把那筷子鸭血塞进了他的嘴里。
陆嘉瑜瞪大眼睛。
他不排斥血类食物,但也称不上喜欢。有些做得不好的血类,又腥又黏,吃着只觉得恶心。然而这鸭血却嫩滑微弹,浓郁又香辣。配上配菜的豆芽,就更加美味。
陆嘉瑜连着吃了十几口毛血旺。
一回头,不过是这么一眨眼的功夫,所有的菜都消失了少说一小半。
李二啃着一块羊排,平时在意外表的小姑娘连一次性手套都顾不上戴,啃得满嘴满手都是油;邱月生分明不爱吃河鲜海鲜,现在却发了疯一样在跟另外一男生抢大黄鱼,面前的碟子里甚至还堆了不少凤尾虾的尾壳。
其他人也不逞多让,都是一副沉迷干饭,无法自拔的模样。
这时候,陆嘉瑜还能勉强留有一丝理智,努力去想这些菜有没有什么刺可挑。
直到佛跳墙和白葡萄酒一起上来,他就什么都忘了。
有钱人家的年轻人凑一块玩少不了酒。
陆嘉瑜称不上多么沉迷,但这种出身,对酒的基本鉴赏能力还是有的。正因如此,第一口酒下去,才无比惊讶。
白葡萄酒味道清甜,不像一般的酒那么尖锐,但也能完美中合舌尖上菜肴的味道。
酒和佛跳墙搭配在一起,不仅不会喧宾夺主,反倒衬得佛跳墙更加浓郁鲜美。
而最叫陆嘉瑜惊喜的,不是别的,竟然是那盘子扬州金丝炒饭。
炒饭这种东西,一不小心就会腻。然而这炒饭粒粒分明,金色的蛋丝均匀地夹杂其中,一口下去,咸香鲜美,半点不觉得油腻。
其他人都抢疯了,一盘子炒饭,半分钟就被搜刮干净。
小伙伴们被美食侵略头脑,又都喝了好几杯酒,哪怕度数不高,多少也有些飘飘然。一时间哪里还记得什么找茬,只顾着去琢磨加什么菜。
“烤小羊排最好吃!来一盘烤小羊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