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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份条约里的内容,却丝毫没有见好就收的意思。
条约的第一条大概意思是,中部的五大部落除了即将完蛋的拓拔部,其他四部日后将成为王庭的附属部落,不再拥有各种独立的权力。这条虽然赤裸裸的表明了曹立的野心,但四大部落不是不能接受,往日檀石槐在世之时,中部各部在名义上也是王庭的附属,面子问题而已他们可以不在乎。
但第二条就让贺若部和纥骨部骂娘不已,这条的内容说的是比较好听,实际上意思却相当的歹毒。
大概内容是曹立知道草原上的苦寒,让贺若部和纥骨部分出一半族人,由两位族长的继承人以外的儿子带领,进入长城以南的幽州地区放牧。曹立将给予分出来的部落,大量的草场以及等同于汉人的待遇,甚至给他们修建新的城池,让这些同样属于曹立的子民,都在南面过上好日子。
这话说的再好听,也遮盖不住曹立挥舞着餐刀,准备肢解两大部落的意思。至于为什么没有要求纥干部和叱罗部,一方面自然是为了分化瓦解,另一方便也是这两大部落实力不济,起码暂时对曹立统治草原造不成威胁。
后面的条例也就属于正常情况,包括王庭调兵的权力,对各部草场划分的权力之类,都是以往王庭该有的权力。唯一异常的也就是曹立要在草原大量建城,不过建成后可划分给所在草场的部落,只是这些部落必须从上到下学习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