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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黎锦那犹如宣判死刑一般的话语时,阿诚清秀的面容,从憔悴的薄红,变成了极为苍白的脸色。
也许是悲伤到了极点的缘故,就连眼泪、或是要哭的表情,在阿诚的脸上也没了踪影。
阿诚的眼睛,看起来很黑。好像瞬间失去了光彩,变得幽暗犹如深渊。
对黎锦来说,望着此时的阿诚,会产生令她十分苦闷不安的感觉。
为了逃避这种感觉,她不由得把脸转了过去,只是无目的也无意义地、看向其他的地方。
因为,要黎锦注意地看阿诚现在的表情的话感觉,实在太痛苦了。
就连黎锦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话语很残忍。但,她除了说这些,还能说什么呢?
如果说,阿诚可以为黎锦做出,“近乎疯狂的牺牲行为”的话,黎锦又何尝不能如此呢?
黎锦也有这样的一面,她只是不愿意表现出来罢了。
黎锦觉得,正是因为,她也拥有这种“会为所爱之人做出牺牲”的个性,阿诚才会甘愿为她牺牲的。
而正因为,黎锦知道阿诚是这样的人,她才必须牺牲自己的感情、或是更多的东西,去终止阿诚犯下的这种“错误”。
如果知道双方终究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关系的话,那么比起苟延残喘、自欺欺人地延续这种关系,黎锦还是觉得,及时斩断才比较好。
长痛不如短痛。
越是长时间、不计后果地黏在一起,最后被迫分离的时候,两人就会越是痛苦。
与其在无法预料到的、最糟糕的情况下分开,不如在还有转机回头的时候,直接切断这一“因果”比较好。
就好像是,如果知道身体中的一部分注定会死去的话,那么比起任凭它感染、腐烂、连同周围的部分也变得坏死的结果,不如主动切除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说的虽然是肉身,但所谓的心灵,又何尝不是如此。
黎锦是不能,和至少此时还拥有光明未来、还有机会走回头路的阿诚,继续牵扯下去的。
如果黎锦不喜欢阿诚、甚至对阿诚只有恨意的话,也许她倒是乐意这么做吧。
毕竟,如果不喜欢一个人的话,就不会关心他的未来,只会关心他对自己有没有什么好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