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她被诬陷,杖责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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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棠深吸一口气,将心中疑问一一说出:“我有几件事要问,第一,如若我在内宅当真行了巫蛊之术,我要害谁,为何要害对方。”
“第二,为何要听信那丫鬟的一面之词,说不定是她弄碎,故意诬陷我。”
“第三,如何证明那金簪是我的。”
林卿月一句将林以棠打入谷底,“动机不难猜,你怨恨母亲从前罚你跪祠堂,且金簪上有你的名——棠,是姑母逝世前留给你的嫁妆。”
她将金簪丢在林以棠脚边。
林以棠拿起看,簪身有个极小的棠字。
不等林以棠说话,林卿月吩咐婆子,“来人,将表小姐按住。”
“父母母亲外出应帖,应由我主持大局,按照家规,表妹应当杖责四十,送去庄子悔过。”
“念在姑母逝世前的嘱托,我身为姐姐不忍见表妹行此酷刑,减去一半刑罚,杖二十,送去庄子。”
林以棠年岁尚小,二十棍便能要去她大半条命。
说罢,林卿月完全不管林以棠说什么,让两个婆子按住林以棠。
流烟拼了命护着林以棠,抽噎道:“你们不准动我家小姐,她是无辜的,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