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子Sama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愛看小說網2kan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宋加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关于这一点,外界的评论有很多,出身优渥的大少爷,自小便传出天才神童的名号,精通多国语言,多门乐器,骑术击剑手到擒来,从小到大的荣誉历史似乎怎么说也说不完。
年仅六岁,第一次在公众场合露脸时,第一次面对镜头便展现出了远超同龄人的坦然自若。
——对于记者提出的一串充满陷阱的提问,小小的宋加焉巧妙避开了一个个会引起争议性话题的暗坑,这样绝佳的临场反应,不少成年人都做不到的。
十岁时,穿着一身高级定制西装,牵着爷爷的手参加某知名拍卖会,明明声音还是稚气未退的童音,明明个子还是个小豆丁,但在一堆各界名流中,却能丝毫不显逊色,拍卖时面对喜欢的东西一次一次举起号码牌。
十八九岁的他更是意气风发,刚被爷爷宣布成为唯一继承人,上了知名学府,一时之间,风光无二。
那段时间待人亲和没架子的他时常跟着爷爷外出做公益,期间时不时流传出不少图片视频,可哪怕是最刁钻的某家小记者都找不出一张不好看的角度。
每一张照片里的宋加焉都温文尔雅,高挑的个子,精致完美的五官搭配温和的笑容,简直挑不出丝毫的错误。
而相较于他的“完美”,以及总被外界频繁提到的“受欢迎”,宋加焉的几个哥哥就表现平平了,以至于不少人还以为宋家就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呢。
起码丁江就从来不记得宋加焉那几个哥哥叫什么名字,对他来说,提到宋,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宋加焉。
他这人从小就不是读书的料,每次一看书本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浑身就像蚂蚁爬过一般,别的同学用一节课就能背出的课文,他得背两天才能勉强磕磕巴巴的背出来。
可唯独有一篇文,唯独其中的一句话,他却记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几乎只看了一眼便牢牢的记下了。
这句话是出自于《鱼我所欲也》中的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加焉
宋加焉
他一遍遍的在空白的课本上反反复复的写下这两个字,不知道为什么写,就是想写。因为书写过太多次,他对这几个字已经熟悉到了闭着眼睛都会牢牢记住笔画的程度。
宋加焉
宋先生。
如果能再见你一面就好了。
013
丁江第一次见宋加焉是在他几乎濒死的情况下遇见的。
不记得多久没吃进食,不记得多久没饮水,胃里的来势汹汹的饥饿感在闹腾三四次后不甘不愿的褪去。
他当时已经饿到完全感受不到饥饿了,起初喉咙还会不断分泌一些唾液,后来嘴唇皲裂,喉管干得发不出声音,眼皮沉重,双腿也像灌了铅一般。
听村长说,政府会在晚上之前把物资送来吗?——这话不知道真假,毕竟前天和昨天都是这
样说的,可村里人等在路口封了两天也没看到。
村里的支教老师告诉他们,泡过水的食物不能说,说是有什么寄生虫,之前大家都听着,老实分着那所剩无几的干净食物。可五天过去了,救援毫无意义,又停水又停电,人都快饿死了,哪里还顾得了这些。
一些地势高点的,已经退水的人家不顾劝阻回了屋里从里面拿了已经受潮食物开始瓜分起来。
丁江只是一个孤儿而已,他的唯一爷爷去年上山后就没再下来,谁会给他分一点吃的呢,他们自己家都不够。
还是去另一条路看看吧?
自小在村子里晃悠了无数遍的丁江对村子里每条路都了如指掌,虽然听说那条路被山体滑坡掉下来的石头堵住了去路,但.....还是去看看吧。
洪水褪去,道路上坑坑洼洼,路面被大小不一的石块霸占,脚底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丁江赤着脚,一脚深一脚浅的踩着淤泥,也不知摔了多少遍...
在他最后一次重重倒在路标时,他再没有力气爬起来了,当时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没有传说中的回顾一生走马灯,有的只有一片黑暗。
哦,我可能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