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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见他时,我大约十八岁。尽管他在非洲住了数年——只不过是断续地在那里停留,却已经赢得了最优秀白人猎手的盛名。他有一副为英国体育界称羡的体格,也曾是名一流的板球手。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学者,却比没受过教育的男孩更不懂卖弄。就像那些满脑子想着人性弱点与千帆过尽后产生厌世情绪的人,丹尼斯同样会对人类深恶痛绝,却在乱石间发现诗情画意。
曾有人为丹尼斯著书立说,以后也还会有人写到他。如果还没有人这样说过,那以后也可能有人会说:丹尼斯是个从未有过丰功伟绩的伟人。这种说法不仅庸俗而且错得离谱。他是个从不自视甚高的伟人。
至于魅力,我想丹尼斯自创了这个词汇,只是意义稍有不同:时至今日依旧如此。那是一种智慧与力量并存的魅力,融合了迅捷的直觉和伏尔泰式的幽默。他会朝世界末日抛媚眼,我想他也确实这样做了。
许多那时候住在肯尼亚的人,或是现在依旧住在那里的人,都记得丹尼斯·芬奇·哈顿,事实上,全世界都有人记得他,因为他属于全世界,他代表的文化也属于全世界,尽管我觉得伊顿和牛津会为他的确切出处有所争论。
关于他的死,我要讲的故事非常简单,让我颇感欣慰的是,为纪念他,伦敦《泰晤士报》上刊载了这么一句话:“在一个如此坚强而才华横溢的人身上,一定还具有些别的特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确实如此……”
非常奇怪,鲁塔这个纳迪战士与汤姆·布莱克这个英国飞行员之间,有一个特殊的共同点。笼统说来,可称之为预知力。汤姆并没有受到超自然的天启,而鲁塔——不管他是不是非洲之子,并非巫术的信徒,但他们都很敏感,能感知到那些对他们影响深刻的事情正在降临。至今,我依旧记得一个例子,这例子时常出现在我脑海,频繁得让我深受其扰。
他具有的——或者该说是“散发”的,是一种能启发人心的力量,散发着对生之庄严的确信,有时甚至流露着寂静无声的沉着。
在汤姆离开威尔逊航空为英格兰的弗奈斯公爵(后来又为威尔士王储)飞行之前,我们会在傍晚碰头,共饮一杯,或是共进晚餐,谈论着我们的飞行以及上千件其他的事。当时我还是未签合同的自由飞行员,主要搭载邮件、乘客、狩猎团的补给和其他任何需要运送的东西。而汤姆依旧为推动内陆的开发事业而辛勤忙碌。我们经常在破晓后离开内罗毕机场:汤姆或许转道阿比西尼亚,我则飞往英属苏丹、坦噶尼喀、北罗得西亚,或者其他任何有人花钱雇我去的地方。有时候我们隔两三天才会碰面,那时就会有很多的谈资。我记得鲁塔在这些场合的样子:送来饮料或是晚餐,尽管只懂一点点英语,但依旧静静留在桌边,不像个仆人,也不像位朋友,倒像是活生生的家庭守护神,如铜像般静默,也同样全知,同样博学。
我经常和他一起飞行,他驾驶的飞机是他用船从英国运来的,并在内罗毕机场装上了双翼、安定翼和脆弱的轮子。
从事照顾飞机的工作只有一个月,鲁塔就已经有了一小群跟班,索马里人、纳迪族朋友,还有寸步不离跟着他的基库尤小孩。我对他的话表示怀疑。他并不是愿意屈尊的人,但也永远不会降格做出炫耀的举动。无论如何,他对新工作的热爱都是完全真挚的。而且,尽管面对内罗毕物质主义横行与愤世嫉俗的大环境,他都保持着正直的节操。他从未离弃自己孩提时代的信念,我想这些信念也从未离弃他。
丹尼斯的飞机也是“舞毒蛾”式,他刚开始学习飞行,所以并不算行家里手,但他轻易就能对一切都很快上手,运用在飞行上也一样有目共睹。就像他参加游猎,或者在情绪低落或高涨时背诵惠特曼的诗句。
我已经完全放弃了训练赛马,只留给自己珀伽索斯。鲁塔随我一起到了内罗毕,他住在当地人社区的一间小屋里,离我位于穆海迦的小屋并不远,他时常和我一起飞行。我觉得,鲁塔从马到飞机的转换并不彻底,起码是在感情上,他觉得会移动的东西就是活的。他从不擦拭飞机:他照料飞机。对那些他无法用双手轻易掌握的东西,他温言相劝。每当我的飞机经过长途飞行返航,总是风尘仆仆,鲁塔就会很伤感。不是因为想到了即将从事的工作,而是心疼这么一个活力四射的生物被如此严酷地使用。他会摇着头,触摸机身的样子,就像他以前触摸马的腰身,不是感情用事,而是在向另一种生物的自尊致敬。
一天,他让我和他一起飞沃伊,当然,我一口答应了。那时候沃伊算是个小镇,但其实不过是些铁皮小屋而已。它位于内罗毕东南偏南的地方,深陷大象之乡:那是一块地处干旱山区的干燥地带。
我过去的生活一直涉及很多体力活儿,在我生活的国家,很多人都耕种着自己最先开垦出来的土地,这片土地的土著居民们想象力如此丰富,而且人数众多,绝对需要英王的军队永久驻扎在内罗毕、前哨站和边境线上。童年的生活环境从未让我觉得书中所说的那些真实存在。最初,飞行对我来说也是一样,不过是双翼上的探险故事。但这些教科书必须在这美好的梦境中拱起它丑陋的脊背,这是个温和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