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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让我谈谈对女性文学的看法。我读过一些女作家的作品,但不幸的是,这些作品不是中国女性文学中的代表作品,真正的代表作一时又找不到,于是她给我拿来一本陈染的《私人生活》。据说这本书卖得虽好,还算不上女性文学的代表作。虽然不是代表作,毕竟还是女性文学。看过这本书之后,忽然想到前几天在报上看到一篇评女性文学的作品,说是这类作品无他,不过是披露个人的隐私,招人窥视。女性文学该如何评价暂且不论,这种批评本身是没有道理的。明明你窥视了别人,却说是人家招的,这是一种假道学。如果不用窥视的眼光来看,就该说它是本小说,按这种标准来评价。
《私人生活》是本有趣的书,讲述了一个女人成长的经历。假如我理解得不错,主要是讲她的性别意识形成的过程。类似题材的书,我以前只看过闵安琪用英文写的《红杜鹃》,这也是本有趣的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红杜鹃》,因为它的时代背景是“文化革命”,和我的生活经历比较接近。因为同样的理由,年轻人会更喜欢《私人生活》。《红杜鹃》是用英文写的,国内看不到,其中也写到了性别意识的形成,甚至也有女同性恋,不知这是不是女性文学的特征。这两本书有趣归有趣,恐怕还不能说是好小说。
《私人生活》的前半部比后面写得好:主人公童年的经历讲得有条有理,和T老师爱恨交集的感情纠葛交待得也算清楚。因为这个缘故,我说它是有趣的。书的后半部陷入了严重的混乱,主人公甚至进了精神病院——一部以第一人称写成的书出现这样的情节,应该说是失败的。听了一个故事,后来发现讲故事的人头脑有问题,这肯定不是个意外的惊喜。一般情况下,听众会感到后悔,觉得不该一本正经地听了很多疯话。所幸故事结束时,主人公的神智又恢复了,给读者一点安慰。总的来说,我不赞成这样写小说——这样对待读者是不严肃的:假如作者的态度不严肃,读者又怎能认真地对待你的作品呢?照我看这是全书最大的败笔。作为小说,《私人生活》不够好。假如《私人生活》是男作家写的书,我对自己的看法就有十分的把握。现在的问题是:这是女性文学。人家可以说,这是男性中心主义的批评,还可以说,我没读懂女性文学。所以我对自己的意见也没有把握了。
《私人生活》写了主人公的性经历,我觉得也没有写好。场面的描写本身就有问题(那些描写完全没达到陈染的水平),感情的脉络也不清楚。全书结束时,写到主人公在浴缸里审视自己,恢复了平静,我的理解是:主人公感情的主线是自恋。再翻回去看前面那些吃力的煽情描写,觉得言不由衷——和自恋的感觉很矛盾。我觉得把这些描写通通删掉会好一些。当然,都删了就会不好卖了。但想写好小说,就不能管它好卖不好卖。
《私人生活》写了女同性恋。《红杜鹃》里也写到了同性恋,女主人公和一位女指导员爱得发昏,想要做爱,又不知怎么下手,就说:“让我们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吧”——当时人们疯不疯傻不傻的劲头全都跃然纸上,这一笔很成功。相比之下,《私人生活》中禾寡妇和倪拗拗搞的那些事,倒让人看不懂了。拙劣的场面描写夹杂着一些没来由的感慨,倒像出自中学生的手笔。而《私人生活》中异性恋比同性恋写得还坏,举例来说,主人公倪拗拗和T老师初次发生性关系,是在一个叫做“阴阳洞”的地方,这个地名叫人想起了地摊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读物。这地方看上去像个墓穴,实际上却是个餐厅;在干那件事之前,先吃了十道大菜,其中包括猴子的腿……
干完之后,又来上一段哲学思辨。我不知别人感觉如何,反正我没猜出这么写用意何在。
就小说而论,我以为《私人生活》写简明些好。主人公倪拗拗是个自恋倾向很重的人,似应着重写她的内心世界、她的感觉,写她无法实现的想入非非。小说里有一笔写她单恋尼克松,就比较自然,一直这样写就好了。而把所有女人的性别意识都套在她一个人头上,当然无法收拾。主人公进了精神病院,这是感情逻辑的破产。一个感情不能自圆其说、非进精神病院不可的人物,叫人无法认真对待;这主要是因为我扪心自问,觉得自己还没有疯。
其实,我对此书的附录——陈染的访谈录——更感兴趣。这篇短文比整本小说都好读。陈染对小说的很多看法我都赞成,只有对卡夫卡的看法例外。陈染说,她觉得和卡夫卡气质相近,我觉得不然。卡夫卡虽然抑郁,但他的抑郁里没有自恋的成分——他说,每个障碍都能克服我。他的问题是悲观绝望。这种情绪和过度自恋造成的抑郁不是一回事——不能把所有的气质都往自己身上扯。在访谈结束时,谈到了女性写作的文化角度。我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这主要是因为,一种文化人类学的观点正在泛滥,一直蔓延到了文学的领域。
文化人类学有种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主张尊重各种文化特异性。假如真有一种女性的文化角度,我们也该尊重它的特异性。如陈染所说,女作家可以在男人性别停止之处开始思索,假如这是真的,我们就有指望读到些独特的好作品。但就《私人生活》而论,我有理由说,我的指望落空了。现在我觉得《私人生活》不好,陈染会说,这是男性中心的偏见。假如我说这书好看之极,她就不会在意我是个男性。这样等于立起了个单向的闸门:颂扬的话能通过,批评的话就通不过。任何人都能看出这件事的不合理之处:女作家的作品,男人只能赞美,这种赞美就没了意义。假如女性文学意味着对文学做这样的分割,那就没什么意思。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在文学领域也不可滥用,它会把文学割碎。当然,对于女性文学,我也不是完全的取消派。女作家写性别意识,只要能写好,我就赞成。
另外一方面,作者写出文学未曾表现的一种文化特异性,会是有趣的,但又不一定会好。举例来说,假设有种肉冻似的海洋生物有思维的能力,在大海中漂浮了亿万年。我们把它们中的一个捞了出来,放进鱼缸,给它一支笔,可以想见,它能写出些有趣的东西,但未见得好,虽然它们在陆生动物停止的地方开始思考,也不见得是好小说家。除非它对文学有些了解,有一些写作的经验——假如我们承认有好和坏,那么就必须承认在文化的特异性之外,还有一个统一的文学标准,由这个标准来决定作品的好和坏。我对女权主义的理论和文化人类学还有些了解,我的看法是:这些学问不能教给我们如何写作。通过写作可以改变自我,这就是说,真正能教我们如何写作的,却是写作自身。
*载于1996年第1期《北京文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