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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府的这个乱象越闹越大,户部终于看不下去,迅速下发了一道公文。
在这份公文开头,户部自己承认:“本部若径依歙县之奏,则五县不从;若径依五县之奏,则歙县不从,告讦日增,终非事体。”
你们天天这么骂,也不是个办法。既然黄册已经没有了,那么怎么解决呢?户部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由户部和应天巡、按提供一个徽州府的部额和府额(即每年解送户部和解送应天的税额),然后请徽州府统计六县丁粮,加上存留本折麦米、官府办公费以及各项额外钱粮,总算总除,平均一下。如果把那8780匹生绢算进去,而数字均平的话,说明丝绢税是歙县分内的;如果数字不均平,说明丝绢是额外多出来的,就不该歙县独负。
户部给的这个算法,似乎有些无理。六县人口、田地均不相同,不同等级的田地、赋税额度和内容也不相同,这么大笔一画,均平折算,未免太简单粗暴了。
户部有的是精算高手,怎么会提出这么一个糊涂点子?
奥妙就在“均平”二字,这已经是这个词第二次进入我们的视野了。
上一次还是在隆庆年,帅嘉谟用这个词,成功地响应了国家号召,引起了海瑞的注意。而这一次,户部用了这个词,自然也有用意——因为当朝首辅张居正大人正在酝酿把一条鞭法推广至全国。
虽然张居正真正开始着手清丈田亩要等到万历六年(1578年),正式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是在万历九年(1581年)。但在万历四年这会儿,各种前期准备工作已经逐步开展。南京户部作为税法执行部门,对政治风向自然最为敏感,他们必须紧跟中央新形势。
在户部看来,徽州为什么会起纠纷?是因为税种太杂太乱,什么“人丁丝绢”、什么“夏税生丝”、什么“亏欠夏麦”,这么多科目夹缠不清。一会儿交生丝,一会儿交夏麦,乱七八糟,折算复杂,正是旧税制的弊端,不出问题才怪。
如果能重新统计出徽州府的丁粮田亩之数,再把所有税赋合并,两下一除,均摊下去,再折成银子,这事就算彻底解决了。
这个思路,恰好就是一条鞭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把所有的正税、杂税都合并起来,归于田地,计亩统一征收银两。
也就是说,南京户部认为,徽州的问题,是旧税法的错,只要改成新税法,问题自然消弭。因此,现在应该搁置历史争议,推行均平赋役之法。
这不禁让我们想到一件往事:徽州丝绢案在隆庆五年本已归于沉寂,到了万历三年年初,南京户部突然“奉圣旨”旧事重提,这才让徽州府心急火燎,重启调查。
会不会从一开始,这就是户部——或者更大胆地猜测一下,首辅大人——为了推行新政所谋划的一步棋呢?
只有利用丝绢案引发一场大辩论,才能凸显出旧税法的弊端。届时民意汹汹,都要求改革,朝廷从善如流,即时推行一条鞭法,岂不是顺水推舟?
户部的这个方案发到徽州,徽州知府都快哭了。本来六县都快打出脑浆了,你们户部非但不解决,还添乱。可这是上头的指示,怠慢不得,徽州府只好硬着头皮开始了艰苦的核算。
不过仔细想想,黄册已佚,赋税来源已成无头官司,两边各执一词,根本无法解决。这么快刀斩乱麻,把历史遗留问题全数切割,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徽州府花了整整一个月时间,总算赶在十月结束前,把整个六县的数字捋了一遍。与此同时,应天巡、按两院的税吏,也完成了部额与府额的梳理。两边数字加在一起总算通除,很快就拿出了一个结果。
在这个算法之下,歙县各项钱粮,已经超出了各县平均之数。也就是说,“人丁丝绢”确实是额外的负担。
结论的语气很暧昧,态度却很清楚:“人丁丝绢”这笔赋税当初到底怎么来的,不必深究,但现在均平之下,再让歙县独输,显然就不合适了,以后得六县一起承担才是。
消息传到徽州,五县哗然,群情激愤。这些人一想,户部尚书殷正茂正是歙县人,不用问,他肯定徇私枉法,偏帮本乡。
一时之间,整个徽州府除歙县外,对堂堂尚书大人骂声不绝。有说殷正茂“知亏无解,藉手户科条陈事例,遂借以逞私臆”,有的痛斥均平之法“不论源流、不论肥瘠、一概通融混派,借均平之名,为变乱之计”,还有的连整个户部都骂上了,“以户部私计而市私恩,以尚书大臣而变乱成法”。什么难听的话都有,不知殷正茂在南京,打了多少个喷嚏。
民间骂声滔滔,官面上却得继续解决问题。
根据那份均平报告,歙县负担了额外税赋,必须予以减轻。但具体如何操作,还得由地方上具体商量。
不过这事,可不能让六县自己定,那非打出人命来不可。
巡按宋仪望对上头的精神心领神会,把这事委托给了当初调查黄册的三位监督官员:太平府推官刘垓、宁国府推官史元熙、徽州府推官舒邦儒。
万历四年十一月初八,三位官员齐聚徽州之外的太平府,在巡抚都院的主持下,很快讨论出一个解决方案。
“人丁丝绢”继续由歙县独交,8780匹丝绢折合白银6145两,不予撤销。但歙县在四司银、砖料银、军需银等杂派均平银中,减去5260两,分摊给其他五县来交。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所谓均平银,指的是嘉靖年间出现在江南的一种役法改革的产物。
大明百姓除了要缴纳田赋之外,还要负担徭役,无偿为各级政府提供劳力服务。徭役的种类繁多,老百姓苦不堪言。均平银,就是让官府计算每年需要的徭役总数,把人力成本折算成银两,分摊到每亩地里去,让老百姓按亩缴均平银。需要力役时,官府就从这笔银子里拨款雇用人手。
换句话说,老百姓不必亲自去服徭役,交钱就行了,不耽误自家农时。政府也很高兴,雇人干活,总比一家一户拽壮丁来得方便,工作效率更高。而且摊役入亩,也大量减少了政府工作量。一举三得。
这个做法经过数年试行,颇受欢迎,因此各府纷纷这么搞。徽州府也每年编列均平银,各县分摊统收,再分配到各个用途名目下。四司银是衙门日常杂役费用,砖料银是公共设施修葺费用,等等。
这个太平府方案,即是将田赋税额转嫁到役银上去。这就能体现出一条鞭法的好处了,赋、役皆能折算成银子,互相合并转移非常方便。
唯一的问题是,它换汤不换药,怎么腾挪,五县都是吃亏。因为他们本来一分钱都不用出,现在却要替歙县补5000多两银子到均平银里去。
这个方案报到兵备副使冯叔吉那里,被驳回了。
冲抵均平银这个方式没问题,但吃相实在太难看了。一共6145两的丝绢赋税,转嫁了5260两到五县头上,等于歙县只负担14%,其他县86%,这很明显是拿总税去除县数,平均而得。
问题是,歙县的经济体量占了徽州府的一半,不可能这么简单地平均了事。你们偏帮歙县也可以,但是不要做得这么明显啊。
冯叔吉大笔一挥,推出了一个折中方案:把5260两改成了3300两。这样一来,总计6145两银子的丝绢税,歙县和其他五县分别负担46%和54%,大致符合各自的经济比重。(具体的计算方式很复杂,因为均平之后诸县或多银或少银,彼此冲抵折算,这里不赘述。)
这个方案是典型的和稀泥思路:它把黄册与《大明会典》抛在一边,也不去计较丝绢税的来历——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总之现在大家各退一步,各自吃了小亏,这事就算完了,别闹了。
这时候,已然到了万历四年的年根。过年期间,诸事停滞。等过完万历五年(1577年)的正月,地方才把这个方案上报给户部,请尚书殷正茂酌定。对于冯叔吉的这个方案,殷正茂十分赞同,连批了三句话:“其名尤正,其言尤顺,其事尤易。”满意之情,溢于言表。他把这个方案上报到北京,于四月五日上奏天子,很快得到了皇帝的批准,下发圣旨。
其时万历帝还未亲政,这基本可以视为是首辅的意见。
圣旨下发户部,户部再往下发,一级一级传到徽州府,时间正是六月初七。考虑到南北二京的往返距离,再加上内阁以及各级官府的处理批阅,这份文书的流转算是极其罕见地高效。
对这份圣旨,六县的反应截然不同。
歙县人民欣喜若狂。他们本来的主张,正是要求丝绢税由六县均摊,这个分配方案可谓正中下怀。
从此以后,他们头上的赋税,少掉了3000多两银子。从隆庆三年到万历五年,八年抗战,终于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