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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一个月或两个月前的一天夜里,三个男孩离开舞会,走在回家的路上。舞会在其中两个男孩所上的高级中学的餐厅里举行。这两个男孩是亲兄弟,其中一个是领养的。
第三个男孩上另一所学校。他是他们的堂兄弟。
尽管这个堂兄弟很少或者说几乎从不喝酒,但那晚还是跟其他两个一样,喝了几杯啤酒。两个堂兄弟和女孩们跳了舞。不是固定的女友,因为他们目前都没有——只是几个不同的女孩。那位领养的哥哥有个固定的女友。整个晚上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和她在昏暗的角落的小隔间里拥吻缠绵。
当三个男孩子准备离去时,那个女友没有一起走。他们必须在一点钟之前到家,而她得在那儿等她的父亲来接她。
虽然已经一点半了,但男孩们知道,在他们的父母可以接受的时间范围内,他们还是可以活动的。大家曾经商定过,堂兄弟可以在另外两兄弟的父母家里过夜——堂兄弟的父母要去巴黎几天,这就是原因。
他们想到个主意,在回家的路上随便找一家小酒馆再喝杯啤酒。不过他们带的钱不够,所以得先再取一些。过了几条街——大约在从学校到家一半的路上——他们看见一台自动取款机,是那种外面有个玻璃门可以锁上的取款机小隔间。
两兄弟其中的一个,我们就简单地称他为“亲生的”,走进去欲取钱。他的义兄和堂兄弟在外面等候。可不一会儿,他就出来了。这么快?另两个问。哦,真是,天哪,亲生的说,上帝啊,吓死我了!怎么了?另两个问。里面,里面躺着个人。有个人在里面睡觉,躲在睡袋里,哦,我的天,上帝呀,我差点踩到他头上!
然后呢?发生了什么事?最主要的是谁先想到那个馊主意的,这一点,众说纷纭。但另一方面他们三个口径一致,说取款机隔间里有股臭味,一股恶臭——呕吐物、汗液,还有其他东西,被他们三个描述为尸臭的味道。
这点很关键,这股臭味。一个发臭的人当然不能指望得到别人的什么好感。臭味可以模糊人的眼睛,不管这味道多么人性,它会让一个血肉之躯的轮廓变得模糊起来。诚然,这并不能作为之后发生的一切的理由,但也不能被完全略过。